財政部正起草關於公務用車使用標準、定額的新法令,以取代現行管理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首次對鄉級政府的公務用車定額作出具體規定。據此,鄉級黨委、人民議會、人民委員會、祖國陣線委員會以及鄉級所屬機關、組織,每個鄉最多可配備2輛公務用車。
對於省級辦公廳,河內市和胡志明市最多可配備10輛/廳;其餘省市最多可配備5輛,並可根據自然面積、地區條件或財政自平衡能力酌情增配。
草案規定,一般公務用車採購價格最高為9.5億越盾/輛。如需配備12-16座車,最高價格為13億越盾/輛;7座或8座四驅車最高價格為16億越盾/輛。
對於使用環保燃料的車輛,如電動車、混合動力車或完全清潔燃料車,允許價格更高,但不得超過同類車型規定價格的120%。
自法令生效之日起超過一年後,若市場價格上漲,主管機構可考慮調整採購價格,但漲幅不得超過規定價格框架的15%。
對於檢查、監督、防災、救援、緝私、外事、接待國際賓客或邊境管理等特殊任務,草案允許配備若干價格更高的車輛。
據此,每個中央或省級機關、單位可配備1輛最高價格為45億越盾和2輛最高價格為32億越盾的車輛用於特殊任務。個別情況下,允許為領導職務配備特殊任務車輛,最高價格為50億越盾/輛。
除規定車輛定額外,草案還擴大了經費包乾和汽車服務租賃機制。尚未配備或未達到標準車輛數量的機關、單位可實行經費包乾或租賃車輛用於工作。已領取車輛使用經費包乾的人員不得再使用機關車輛。
河內市將美食列入重點文化產業門類
6月19日下午,河內市文化體育局與河內市經濟社會發展研究院和河內統計局聯合舉辦“部署文化產業統計指標體系方案”研討會,專家、科學家、管理機構、坊鄉代表、高等院校及企業代表出席。
根據草案,河內市確定了11個文化產業門類,包括:電影;美術、攝影和展覽;表演藝術;軟件和娛樂遊戲;廣告;手工藝品;文化旅遊;創意設計;廣播電視;出版;美食。
該方案的新穎之處在於,按照國民經濟行業代碼系統VSIC 2018和VSIC 2025,為11個文化產業門類構建了詳細的識別框架。
專家強調:“指標體系應清晰反映美食領域對首都文化產業發展的作用和貢獻。這不僅是為向中央和其他地方確認美食價值奠定基礎,還有助於將河內市打造為對遊客、企業和投資者具有吸引力的目的地。美食完全有可能成為特色指標和重要資源,以發展創意空間和高附加值文化產品。”
研討會上,科學家、專家和代表們交流並提出了多項意見,旨在完善方案的科學和實踐基礎,為河內市文化產業統計指標體系儘快有效應用和推廣創造條件。
公立學校教師未報告校外輔導將受處罰
教育領域行政處罰法令草案擬對以下行為之一給予警告處分:
– 在學校任教的教師參與校外輔導,未按規定向校長報告或未及時更新輔導參與情況,但尚未產生利益衝突;
– 輔導機構未按規定公開、未按時公開應公開的內容之一,但尚未造成關於學科、課時、地點、形式、輔導時間、輔導人員名單或收費標準的誤導信息……
草案還提議對在學校任教的教師處以200萬至500萬越盾罰款,若其參與校外輔導未報告、報告不完整或未及時更新學科、地點、形式等信息。
若在校內組織輔導不符合規定學生對象、未經教育培訓廳廳長允許超出規定輔導課時、輔導班級超過45人/班或未按年級分學科編班、未按規定公開校內輔導計劃等,可處以500萬至1000萬越盾罰款。
對在學校任教且在校外輔導中向本人正在按學校教學計劃授課的學生收費的教師、公立學校教師參與管理或經營校外輔導活動、對小學生進行輔導或組織輔導(允許情況除外)、將輔導時間與正課時間表穿插安排或提前教授教學計劃內容、未設立或未公開熱線電話以接收和處理有關輔導活動的建議和反映等行為,可處以最高2000萬越盾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