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項目由金甌省人民委員會於2009年7月22日頒發投資許可證,位於金甌省金甌縣慶安鄉慶安安置區,面積超過10萬平方米。
根據投資許可證,項目總投資超過42億越南盾,其中投資者出資25億越南盾。項目目標是生產高質量林木種苗,規模為每年400萬株成品苗。
項目預計於2010年3月完工並投入運營。
然而,檢查結果顯示,企業已不在當地運營。檢查組與慶安鄉人民委員會協調確認,該地塊沒有與項目相關的辦公室、廠房、建築或人員。
據當地政府稱,此前曾有人受僱看管該地塊,但到檢查時已無人管理,也無法聯繫。
目前該地塊主要為雜樹、雜草和一些果樹如香蕉。地塊上還有一間木棚,鐵皮屋頂已破舊,無生活用電。
省監察部門認定,企業在獲得土地後,最初階段僅種植了少量樹木,持續近3年。此後,企業未繼續按照投資許可證推進各項工程,未使用土地生產林木種苗,導致土地荒廢。
據金甌省稅務局數據,截至2024年11月28日,獨立公司還欠土地租金2.46億越南盾。此前,企業曾在2009年6月至2010年2月期間獲得土地租金減免,金額超過4500萬越南盾。
稅務機關還表示,自2014年2月21日起,獨立公司在金甌的分支機構已不在註冊地址運營。
監察結論明確指出,檢查組多次發送邀請函並通過多種渠道聯繫,但未收到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回應。
根據檢查結果,金甌省監察部門認定該項目未達到已頒發的投資許可證目標;企業未完全履行土地財務義務,且未按用途使用土地。
省監察部門建議金甌省人民委員會主席指示相關機構和單位進行整改、吸取經驗,因缺乏對項目實施過程的檢查、監督和督促。
同時,建議農業與環境廳按規定參謀辦理收回已交給獨立公司土地的手續;稅務機關繼續督促並採取措施收回欠繳的土地租金。
省監察部門建議儘快完成土地收回手續,並制定合理的使用方案,以避免土地繼續浪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