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查明新輝園盜竊案中第三團伙的4名成員

截至2026年6月23日,涉及新輝園公司設局盜竊案的第三個團伙中又新增兩名嫌疑人自首:範國(41歲,居住於安江省)和阮氏玉蝶(40歲,居住於芹苴市)。

在公安機關,兩人承認於2026年1月28日在新輝園公司(芹苴市安寧鄉)的參觀區實施設局盜竊行為。

此外,該盜竊團伙中的另一名對象李氏碧玉(58歲,居住於安江省)目前因在胡志明市一家醫院實施盜竊而被暫時拘留。

調查警察機關已對陳嘉寶(22歲,居住於芹苴市)執行逮捕令以暫時拘留。陳嘉寶因在新輝園公司區域涉嫌“盜竊財產”行為而被捕。

此前,一段來自蓮花寶塔參觀區監控攝像頭的視頻顯示,陳嘉寶與同夥設局偷盜遊客的物品。根據視頻畫面,被盜者並未察覺被偷。

據公安機關稱,事件發生在1月28日,當時蓮花寶塔參觀區(屬於新輝園公司)剛開放接待遊客,大量遊客前來參觀。陳嘉寶與同夥設局遮擋,偷竊一名遊客的手機。隨後,該團伙以550萬越南盾的價格出售手機並分贓揮霍。

目前,相關機構正在繼續追查、調查澄清並依法處理該案件。該盜竊團伙是第三支被警方在新輝園公司區域抓獲的團伙,此前已抓獲以黃氏碧水為首的團伙和以韋氏江為首的團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