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嘉萊省人民委員會主席範英俊主持與各部門和地方緊急會議,討論解決方案,為6月29日下午在Thi Nại湖錨地發生火災的16艘漁船船主提供損失支持。

據農業與環境部報告,在16艘被燒燬的漁船中,有12艘完全燒燬,4艘部分燒燬,只有1艘購買了保險。

火災發生區域是Thi Nại湖上的自發錨地,屬於綏福東社管轄水域,與歸仁東坊接壤。

經核查,職能部門確定有5艘船已登記漁船報廢政策,正在審核檔案。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許多船曾在2025年底的第13號颱風中沉沒、損壞。修復後繼續生產,現在再次被燒燬,造成漁民財產和生計嚴重損失。

越南 Thi Nại 湖漁船火災:緊急援助漁民

農業與環境部建議省考慮初步支持,並在恢復生產期間穩定生活。同時,運用漁船報廢政策幫助火災受損漁民。

支持漁船船主並研究轉行

嘉萊省人民委員會主席範英俊決定為16艘漁船的戶主提供每戶每人每月15公斤大米的即時支持;每艘船主每月300萬越南盾現金,為期3個月。

對於已登記報廢的5艘漁船,範英俊同意按照省人民議會決議規定享受漁船報廢政策。對於火災中的其餘船隻,嘉萊省人民委員會主席指示職能部門核查,建議為漁民運用報廢政策,並研究轉行。

此外,嘉萊省領導指示核查船舶錨地,以便管理,將船隻安排到確保安全條件的港口停泊。要求省公安迅速調查,查明火災原因,具體評估損失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