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越南峴港市農業農村環境廳發文,要求儘快核查根據峴港市人民議會2026年5月29日頒佈的第28號決議所規定的地價表中尚未包含的基礎設施已完善的路段和路線。
峴港市農業農村環境廳副廳長鄭氏清河表示,在制定地價表決議的過程中,該廳已多次發文提議各單位和廣南省(舊)78個鄉坊政府進行核查並提出意見,針對基礎設施已完善但尚未在草案中規定的路段和路線。
然而,在第28號決議頒佈後,許多單位和地方反映現行地價表中仍缺少一些路段和路線,導致在確定相關財務義務時出現障礙。
為確定土地相關財務義務的依據,農業農村環境廳提議廣南省(舊)78個鄉坊政府組織核查和補充,並於7月10日前報送該廳。
據農業農村環境廳領導表示,補充基礎設施已完善但尚未規定在地價表中的路段和路線,旨在服務於相關土地財務義務的確定,例如計算土地使用費、土地租金、承認土地使用權、國家徵收土地時的補償、以及土地轉讓時的稅費等。
正如《年輕人報》此前報道,峴港市人民議會近期通過了關於規定市內各類土地價格及地價表的決議。
對於峴港市(舊)地區,該市保留了現行地價表(根據第45號決定),並根據人民議會2025年12月11日第49號決議補充了相關路線,基於地價表的建設基準。
同時,對於廣南省(舊)地區,人民議會統一通過了2025年12月11日會議上提交的地價表,預計調整幅度較此前地價表提高9%至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