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總理剛剛頒佈的決定,到2030年,超過112萬公頃的農業用地將被調整為非農發展用途。
根據2021-2030年國家土地利用規劃調整決定,展望2050年,到2030年,全國將有2661.1萬公頃農業用地。與國會第39/2021號決議通過的2773.2萬公頃指標相比,這一面積減少了112萬公頃。與2024年現狀的2814萬公頃相比,農業用地將減少約153萬公頃。
相反,非農業用地到2030年調整為608.9萬公頃,比國會指標489.6萬公頃增加119.2萬公頃,比2024年現狀410萬公頃增加近197萬公頃。
在農業用地中,水稻種植面積調整為325萬公頃,比國會規劃減少315850公頃,比現狀減少約654000公頃。特種用途林地增至248.5萬公頃,比國會指標增加29250公頃,比現狀增加約146000公頃,以加強自然保護和生物多樣性。
防護林調整為508.5萬公頃,比國會規劃減少145020公頃,比現狀減少約81000公頃。同時,生產林(天然林)為371.3萬公頃,比國會指標減少237870公頃,但仍比2024年現狀高出約193000公頃。
對於非農業用地群體,國防用地調整為289780公頃,比國會規劃增加710公頃,比現狀增加超過71000公頃。安全用地達80000公頃,比先前規劃增加7670公頃,比2024年現狀增加近29200公頃。
調整土地利用規劃旨在具體化黨中央、國會和政府關於經濟社會發展的新方針和決議,同時滿足2026-2030年期間10%以上的經濟增長需求。這也為安排足夠土地用於動力項目、創造新發展空間和提高經濟競爭力提供了基礎。

新規劃優先為戰略基礎設施系統預留土地,包括高速公路、高速鐵路、海港、機場、能源基礎設施、數字基礎設施、物流、工業園區、經濟區和國家重點工程。調整還與行政單位重組、地方兩級政府組織過程相結合,從而能夠按照區域聯動方向重新分配發展空間,更有效地開發土地資源。
除了發展目標外,政府強調土地使用必須節約、高效,協調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土地用途轉換必須確保維護國家糧食安全,嚴格保護天然林,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主動適應氣候變化,滿足國防安全要求。
政府要求各部委、行業和地方審查並更新符合調整方案的土地利用規劃和計劃;同時嚴格控制土地用途轉換,提高土地資源開發效率,服務於到2030年、展望2050年的快速可持續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