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峴港市刑事警察局剛對T.V.L.(18歲,暫住峴港市安溪坊)和N.H.L.(17歲,暫住峴港市和強坊)提起公訴併發出暫扣令,以調查其盜竊財產行為。
這兩名嫌疑人已在峴港市制造了數十起盜竊案。
自2026年6月初以來,通過掌握情況,警方接到許多市民反映,個人汽車夜間停在道路上,被不法分子利用未鎖車門的機會翻找並盜竊財物。
例如,2026年6月28日23時50分,L.Đ.N.先生(暫住峴港市五行山坊)將汽車停在陳仲謙-黎文獻路後回住所休息,但忘記鎖車門。次日早上,N.先生髮現車內所有財物被盜,包括手機、耳機、風水金飾、現金及身份證件,總價值約1.195億越南盾。
接到信息後,刑事警察局立即與五行山坊公安協調,全面排查可疑對象。經偵查,確定兩名嫌疑人經常在23時至凌晨時分騎Vario摩托車在居民區遊蕩,利用未鎖車門的汽車翻找財物,然後迅速逃離。每次作案後,兩人不斷變換住所和車輛特徵以逃避職能部門。
據職能部門透露,T.V.L.曾因殺人罪有前科,2026年2月刑滿釋放。而N.H.L.曾因搶劫財產罪有前科,2025年10月刑滿釋放。兩人均無穩定職業,生活漂泊。
嫌疑人供認,因沒有錢花銷,每晚兩人騎摩托車在峴港市各條街道尋找停在路邊未鎖車門的汽車盜竊財物。初步調查顯示,自2026年6月初至被捕,兩名嫌疑人在峴港市已實施近10起車內財物盜竊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