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頒佈了第260號法令,詳細規定了《高科技法》部分條款的執行措施,該法令自7月1日起生效。值得注意的是,該法令規定了吸引和發展高科技人力資源的政策。根據規定,高科技人才可按規定免徵個人所得稅。

可享受勞動合同中規定的其他政策待遇,包括獲得培訓、進修、再培訓、提高專業技能、技術、技術管理及國內外創新能力的費用支持。可獲得研究、試驗、發展高科技及戰略技術的費用支持。可根據任務完成情況獲得部分收入支持或獎勵。可獲得住房租金、生活費用、交通費用、工作條件及本人和家庭的社會保障(如有)的支持,以符合吸引、維持和發展高科技人才的要求。高科技人才可參與專家網絡、國際合作項目、專家及科學家交流計劃。可根據第267/2025號法令規定,考慮資助其主動開展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有意進入公務員、事業單位的人員,有權機關可考慮決定接收為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並享受公務員、事業單位相關法律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的優惠待遇。對於地方,各省人民議會、人民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預算平衡能力及其他合法資金來源,具體規定本條內容的支持政策和支持水平。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正組織徵求相關機關、組織、個人及社區對胡志明市2025-2050年總體規劃(展望100年)的意見。徵求意見時間從7月3日至7月23日,通過徵求意見表或在線形式進行。根據草案,規劃範圍包括胡志明市全部行政邊界,面積約6,772.59平方公里,包括168個行政單位,以及為滿足城市經濟發展需求而填海的部分。草案還提出了各階段經濟社會發展指標。其中,到2050年,城市人口預計達2200-2300萬人,GRDP約7500-8000億美元,2046-2050年GRDP平均增速至少6%。規劃方向是,合併後的三地——胡志明市、平陽省和巴地頭頓省之間的緊密聯繫將優化生產-服務-物流價值鏈,拓展發展空間,提升國際競爭力,同時大力吸引優質投資資金。目標是形成東南亞規模最大、影響力最強的增長極,為整個東南部地區和全國創造輻射動力。根據計劃,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預計於2026年10月30日批准胡志明市總體規劃,並於2026年11月10日正式公佈。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剛發佈文件,落實政府總理第23號指示,加強貫徹落實黨中央書記處第213號結論,強化城市防災工作。據此,市人民委員會要求各廳局、部門、單位及坊、鄉、特別區人民委員會主席主動同步開展災害預防、應對和克服措施,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貫穿始終的觀點是有效貫徹“主動預防-預報預警-及時指揮應對-迅速有效克服,保護人民生命安全至上”的方針。各單位必須根據實際情況檢查、更新和完善應對計劃和方案;充分準備力量、工具、物資和必需品,隨時應對各種情況,防止被動和意外。同時,需評估災害風險區域,檢查堤壩、水庫、防災工程及交通、電力、通信等基礎設施的安全狀況,及時維修、加固和升級薄弱工程。機關、單位和地方負責人須對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直接負責其管轄範圍內的防災工作成果。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剛發佈計劃,落實市人民議會第10/2026號決議,關於在胡志明市榮幸冠名胡志明主席50週年(1976年7月2日-2026年7月2日)之際,向革命有功人員、有功人員家屬、社會救助對象、貧困戶及近貧困戶發放慰問金。據此,坊、鄉、特別區人民委員會將在2026年7月內完成發放。市將以現金形式發放慰問金,標準為每人50萬越盾,對象為革命有功人員、烈士子女、烈士家屬正在領取月撫卹金者、有功人員家屬正在按規定領取月撫卹金者、社會救助對象。對於2025年核定的貧困戶、近貧困戶,將以現金形式發放慰問金,標準預計為每戶100萬越盾。此次,市將撥出超過1790億越盾的預算,用於胡志明市冠名胡志明主席50週年慰問活動。市人民委員會要求發放工作確保對象準確、公開透明,避免重複或遺漏。各地在發放前須仔細核查名單,並對數據準確性負責。市人民委員會還提醒,對已停止享受待遇、已遷出本市、已去世或正按規定領取新社會養老金的對象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