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阮文得剛指示各廳局、部門和坊級人民委員會在解決行政手續時,優先為老年人、殘疾人、有功人員及弱勢群體創造最有利條件。
同時指示絕對不允許出現要求提交規定外的文件或強迫民眾多次往返的情況。
這是落實政府總理6月26日關於加強數據簡化、數字化轉型及政府辦公廳關於審查簡化退休金和社會保險授權手續的通知中的內容之一。
除了要求提高責任意識、公職道德外,各機關單位被要求主動審查符合條件的行政手續,推行“流動公共服務”模式,派員上門接收弱勢群體的檔案。
各機關單位負責人需對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負責,若在其管轄區域內發生給民眾造成麻煩的情況。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還要求繼續利用數據庫中的信息,替代404項行政手續中需要提交的檔案材料。
各機關不得要求民眾、企業再次提供已存在於國家數據庫、專業數據庫、組織或個人電子數據管理庫或通過VNeID共享的數據中的信息。
同時公開公佈那些以數據庫替代、重複使用檔案材料和電子結果的數據管理庫中的行政手續清單,以便在線提交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