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VNeID上的護照信息不能替代實體護照用於出入境

河內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辦公室近日表示,目前VNeID已允許集成多種重要證件信息,如公民身份證、醫保卡、駕駛證、護照等。

將護照信息集成到VNeID應用程序中,有助於民眾在需要時方便出示信息,無需隨身攜帶實體證件,避免護照損壞或丟失。

然而,出入境管理辦公室強調,VNeID上的護照信息僅在辦理行政手續時可代替實體證件。

因此,在口岸辦理出入境手續時,民眾必須按照規定出示實體護照。

此外,自7月1日起,修改和補充10部涉及安全秩序的法律的法律開始生效,其中值得關注的是擴大護照被收回或註銷使用的情形。

根據新規定,首次補充的三種收回、註銷護照的情形包括:

– 對於已獲得新普通護照的情況,註銷仍在有效期內的舊普通護照。

– 收回和註銷已簽發但信息有誤的護照。

– 註銷被通緝人員的護照。

法律保留目前四種收回、註銷護照的情形:

– 註銷丟失但仍有效期的護照,或自職能部門約定發還護照之日起超過12個月公民未領取且未書面通知原因的情形。

– 收回和註銷被退出越南國籍、被剝奪越南國籍、被取消入籍決定的人員的護照。

– 收回和註銷外交護照、公務護照的有效期,針對不再屬於使用對象的人員。

– 未執行出入境行政處罰決定的人員將被收回並註銷護照。

為保護個人權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麻煩,出入境管理機構建議民眾仔細核對信息。

收到護照後,民眾應立即核對個人信息。如發現與公民身份證不符,應立即向出入境管理辦公室報告以便及時更正。

絕對不得出借、抵押、修改護照或將護照用於違法目的。一旦丟失,必須立即辦理護照掛失手續,以便職能部門在系統中註銷其使用價值,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