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下午,宣光省公安廳參謀長陳英俊上校提供了關於2026年高中畢業考試的信息,其中包括在宣光專長高中考點發現數學科目有140餘個滿分的情況。
據陳英俊上校稱,截至7月5日,該省公安調查機關已對宣光專長高中數學教師、考點秘書阮河維(28歲)作出刑事拘留決定,因其進入考場指導並提示考生數學試題。
初步調查結果確定,考試期間,阮文輝高中副校長陳氏秋恆被指派擔任宣光專長高中考點主任。然而,陳氏秋恆引導部分監考人員為考生創造不符合考試規定的條件。
其中,根據陳氏秋恆的指示,阮河維(考點秘書)進入考場直接指導部分考生答題,嚴重違反高中畢業考試規定,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
截至7月7日,調查機關已決定立案偵查,以“在執行公務中濫用職權”罪名起訴4名嫌疑人,根據《刑法》第356條。其中包括陳氏秋恆、阮河維以及另外兩名未公佈姓名的人員。
近日,社交網絡論壇上有人認為,教師阮河維被安排在任教的學校擔任考點秘書不符合高中畢業考試規定。
那麼,根據規定,這樣做是否違規?
根據教育培養部的高中畢業考試規定第14條,考點主任和副主任不得來自同一所學校。
其中,考點主任是普通高中或初中的領導。兩名考點副主任中,一人負責基礎設施,來自考點所在學校的人員,另一人必須來自其他學校。
對於考點秘書,高中畢業考試規定是普通高中教師和/或初中教師。監考人員是全省範圍內的普通高中教師和/或初中教師。
因此,只有考點主任、副主任(不負責基礎設施)和監考人員不得在本人所教學校12年級學生參加考試的考點執行任務。
在7月9日下午的新聞發佈會上,宣光省教育培養廳副廳長黃明景也確認,對整個考試組織流程進行審查後未發現異常,僅在宣光專長高中考點的數學監考環節出現異常。
此前,宣光省教育培養廳辦公室主任黎成宣在與《青年報》交流時表示,宣光專長高中考點的監考人員來自其他三所學校。只有秘書、負責基礎設施的副主任以及部分服務人員來自該學校。
黎成宣確認,考點的人員分配符合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