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社交媒體上流傳一篇附有零售發票照片的文章,稱一名顧客在廣寧省某餐廳用餐時遭遇“宰客”。

該餐廳出具給顧客的總賬單為27,143,000越盾,其中包括螃蟹9.1公斤價值10,465,000越盾、蝦4.5公斤價值6,976,000越盾、魚5.3公斤價值3,975,000越盾、魷魚3公斤價值2,040,000越盾等。

文章發佈後引發輿論熱議,許多意見認為,對於這些生猛海鮮來說,這樣的價格是合理的,只要餐廳明碼標價即可。但也有人認為許多菜品價格昂貴,餐廳嚴重“宰客”。

涉事餐廳被確認為下龍灣坊的“銀海”餐廳,位於廣寧省。

針對此事,廣寧省下龍灣坊人民委員會主席陳孟雄表示,接到反映後,坊人民委員會已成立檢查組進行核實。

經實地檢查和調取監控,7月5日“銀海”餐廳接待了一個23名成人和8名兒童的旅行團,菜單與發票所列一致。

該餐廳持有經營登記證、食品安全衛生條件合格證、食品購銷合同,員工也按規定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檢查時,餐廳設有菜單明碼標價,並提供了按桌的套餐價格。顧客用餐時選擇了點菜方式。

但部分菜品價格隨日期波動,餐廳未具體標示,且海鮮櫃檯區域沒有價格標牌。

根據收集到的資料,聯合檢查組對“銀海”餐廳老闆杜重強(1980年出生)處以4項違規罰款,總額10,750,000越盾。

其中,商品和服務標價不清晰導致顧客誤解罰款750,000越盾;加工區域排水溝堵塞未遮蓋罰款4,000,000越盾;未按規定執行三步食品檢驗制度罰款4,000,000越盾;沒有對生鮮食品和加工食品分別使用加工和儲存工具罰款2,000,000越盾。

據“銀海”餐廳老闆娘武氏江稱,7月5日中午旅行團在餐廳用午餐,共坐4桌,她直接為團隊提供諮詢和點菜服務。

諮詢結束後,團隊中的一名男乘客與她一同到海鮮池挑選原料。該客人選擇了9.1公斤螃蟹、4.5公斤蝦、5.3公斤石斑魚及其他菜品。

關於斑節對蝦價格1,550,000越盾/公斤,武氏江表示,這是大型半天然養殖斑節對蝦,進貨價已為1,150,000越盾/公斤,成品售價1,550,000越盾/公斤,扣除成本餐廳僅獲利50,000越盾/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