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志功路沿線的集裝箱停車場大多位於規劃用地或農業用地上,但數十年來仍在建設設施並大規模經營。那麼,各地方對這些停車場的監管和處理責任如何?
在農業用地上建設、違規建設及經營條件違規
從富友橋到富美橋的武志功路沿線,經過吉萊坊、平徵坊、福隆坊、長坊等4個坊,有許多集裝箱停車場。
這些停車場集中在多塊面積達數公頃的土地上,主要經營三種類型:集裝箱存放場、集裝箱/卡車維修點以及集裝箱倉庫。
福隆坊轄區有3個停車場;平徵坊有3個停車場集群。長坊有4個大型停車場集群(靠近富友橋腳的停車場群、範雄2停車場、靠近南北高速公路東段立交橋的停車場群、靠近美祿康田居民區的婆姑—武志功橋停車場群)。
吉萊坊有4個停車場集群(包括胡志明市高級人民檢察院總部對面和旁邊的2個集群,以及美水立交橋和阮氏定路方向的2個集群)。
由於這些停車場都是武志功軸線上規劃用地上的臨時停車場,大部分土地性質為農業用地。因此,這些停車場的大多數建設項目都屬於違規建設,土地使用目的不當。
更別提這些停車場缺乏設立場站的許可證、運輸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也沒有從停車場進入武志功路的交通安全保障方案。
建設廳指出,這些停車場的運營阻礙了武志功路上的直行車輛,將泥土帶到路面,損壞連接點的基礎設施結構,阻礙視線,佔用車道,造成交通安全隱患並影響市容。
鑑於這些停車場的一系列違規行為,人們不禁要問:各地方和相關單位的監管和處理責任何在,以終止這些停車場的運營?

直接且最大的責任在於各坊
談到責任,胡志明市律師團律師裴國俊認為,主要和直接的責任在於設有停車場運營的各坊人民委員會。因為各坊在地方的全面國家管理上負有最高責任。
據此,各坊管理轄區,因此最直接且最清楚(通過檢查工作)土地使用不當、違規建設、營業執照問題、稅務問題、環境違規、消防安全問題以及交通安全問題等。
因此,吉萊坊、平徵坊、福隆坊、長坊等各坊人民委員會必須負責徹底處理與停車場相關的違規行為以及這些停車場的運營問題。
具體而言,各坊需要協調各單位對建設違規以及土地、經營條件、稅務、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其他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其中,各坊必須強制執行用於經營目的的建設項目。
同時,各坊人民委員會需要建議建設廳依法處理設置護欄、隔離帶以切斷停車場與道路的連接。
“這樣停車場就失去了運營基礎,集裝箱車輛也無法進出停車場和武志功路。
此外,交警力量需要加強支持作用,通過定期檢查並採取提醒、處罰違規停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進出停車場造成交通安全隱患等措施來加以阻止。”裴國俊律師分析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