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調查結果,警方確定,2026年,阮進賞(31歲,居住在廣治省北澤鄉)以售票和旅遊服務為業,在富國島特區(安江省)經營。隨後,賞還租用多套公寓和別墅用於住宿經營。
在經營過程中,賞將一棟位於安泰第七街區的別墅出租給一名中國籍人士(身份背景不明)。
隨後,另一人轉租了該別墅,並帶4名中國籍人士前來居住。
儘管知道這些遊客沒有合法證件,但賞擔心解約賠償,仍同意4名中國人居住,同時未申報臨時住宿。
2026年6月29日,安江省公安出入境管理處對住宿場所進行行政檢查,發現2名沒有護照和簽證的中國籍人士正在賞的一處公寓居住。
4名中國公民擔心被職能部門檢查,通過別墅租戶設法離開住所。
此時,阮文盎(51歲,居住在富國島特區安泰)同意為這4名中國人安排住處。
盎也明知這些人沒有合法證件、非法入境和居留,但仍將其安排在Sonasea區(富國島特長灘)的一套公寓內,以獲取報酬。
不僅如此,盎還安排4名中國人乘坐渡輪離開富國島返回大陸。
在渡輪碼頭,邊防部隊和警方發現並予以阻止。在調查機構,盎和賞已供認全部犯罪行為。
安江省公安正在依法繼續調查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