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擁有該資產的是峴港市民事判決執行局。

拍賣資產是位於志陵體育場高層商業及服務綜合體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包括:10份證書,14塊土地,地址在峴港市海洲坊。

使用目的是商業服務用地,期限為自市土地登記辦公室為中標人辦理權屬變更登記之日起50年。

起拍價為9.320萬億越盾。資產售價不包括與產權轉讓相關的稅費以及超過1390億越盾的土地使用費追繳款。

拍賣會定於2026年7月29日上午9時30分舉行。

此前,志陵體育場首次拍賣起拍價超過9.7萬億越盾,但未能成交。

該資產降價至9.550萬億越盾(減少約1500億越盾)進行第二次拍賣,但仍無客戶參與。

志陵體育場是涉及範功名大案的擔保執行資產。

法院判決內容:強制範功名、天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與IDICO投資建設旅遊股份公司及成成功貿易服務一人有限公司連帶向越南建設商業銀行(現為數字化轉型商業銀行)償還本金總額超過4.132萬億越盾,以及根據信貸合同產生的利息和4.08億越盾的一審民事案件受理費。

擔保執行資產包括志陵體育場高層商業及服務綜合體地塊。

峴港市民事判決執行局已執行4.08億越盾的一審民事案件受理費和超過4660億越盾的本金。剩餘應執行本金超過3.665萬億越盾,以及產生的利息。

職能部門也已查封、評估價格以整體拍賣此地所有地塊。評估結果顯示這些土地使用權的價值超過9.7萬億越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