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紓解農產品出口困難,特別是榴蓮,越南海關總局近日下發公文,指示各區域海關分局創造最大便利,加快通關手續,嚴禁任何給企業製造麻煩的行為。
根據公文,海關總局要求出口的農林水產品必須優先在當天內通關,即使在非工作時間、週末和節假日也不例外。
各單位須安排值班人員辦理手續,及時處理出現的障礙。如超出權限,必須立即報告以獲取指導。
在口岸區域,海關須與倉庫經營企業協調,安排貨物在待出口期間的保管和分類地點,避免影響出口農林水產品的質量。
另一方面,各分局須定期更新轄區內的農產品出口情況,及時向企業提供信息和建議,並與當地職能部門協調,疏導進出車輛,防止擁堵影響貨物通關進度。
此外,海關總局要求各單位經常與中國海關方面交流,以便及時處理雙方出現的障礙。
同時,海關機構要儘早向越南企業通報中方在管理和貨物檢查政策方面的變化,以便企業主動應對。
對於已運出越南但不符合進口中國條件的貨物,若企業申請退回,海關須優先快速辦理再進口手續。
值得注意的是,海關總局嚴禁任何造成困難、煩擾、刁難、拖延貨物通關時間、增加成本並給企業造成損失的行為。
據海關總局稱,上述要求是為了落實政府關於紓解農產品出口困難,特別是榴蓮的指示。
7月8日下午,越南副總理胡國勇與各部委及相關機構召開會議,商討紓解農產品出口困難,特別是正值旺季的榴蓮。
副總理胡國勇要求不能讓農產品(包括榴蓮)在收穫季節因種植區代碼、包裝設施代碼發放緩慢及檢驗活動而擁堵、無法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