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2日,胡志明市公安局交警處(PC08)消息稱,行德交警隊發現一段在Facebook上發佈的視頻,記錄了一名青年男子在統一路(鵝邑郡)上駕駛無牌電動摩托車,未戴安全頭盔、未安裝號牌、左側無後視鏡等違規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這段在社交網絡上公開的短視頻迅速吸引了大量觀看、評論和分享。
這不僅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更是對法律的蔑視。故意拍攝、上傳和傳播違規行為,無形中營造了漠視法律規定的氛圍,助長了不良生活方式,尤其對缺乏交通參與意識和經驗的年輕人造成影響。
如果未能及時發現和處理,這些內容可能產生負面效應,導致許多人模仿危險行為以吸引社交網絡上的關注。
7月10日下午,經與鵝邑郡公安協調核實,行德交警隊確認了駕駛員身份,並邀請其到辦公地點配合調查。
在公安機關,該人承認了違規行為。根據核查結果,行德交警隊按規定對以下行為進行了行政處罰:未戴摩托車頭盔、左側無後視鏡、駕駛無牌車輛、駕駛無登記證車輛、無駕駛證。預計罰款總額為1150萬越南盾。
交警部門提醒民眾,尤其是青少年群體,駕車時必須嚴格遵守法律規定。每個人需提高意識,不發佈、分享或鼓勵違法行為在社交網絡上。任何違規行為,無論是直接還是通過社交網絡,都可能被發現並嚴肅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