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司機和車主因在甘林-永好高速上違規行駛被罰超1.01億越南盾

2026年7月23日,交通警察局第6高速公路巡邏隊(第6隊)代表表示,已攔截並檢查在甘林-永好高速公路上行駛的臥鋪客車。

經檢查,交警發現司機L.M.V.(44歲,永隆省人)存在多項違規行為:未按核定路線行駛(罰款70萬越南盾)、超載(核載26人實載32人,罰款900萬越南盾)、未使用駕駛員識別卡登錄信息(罰款150萬越南盾)、車輛註冊證書已過期(罰款250萬越南盾)。司機共被扣6分駕駛證。

此外,車主也因以下行為被記錄:未按規定在車上公示信息(罰款1100萬越南盾,暫扣車輛標誌2個月)、允許員工駕駛超載車輛(罰款3600萬越南盾)、未向駕駛員發放識別卡(罰款700萬越南盾)、使用已過期的車輛註冊證書副本(罰3400萬越南盾)。

司機和車主的總罰款為1.017億越南盾。

據第6隊代表稱,在暑假期間,交警將重點處理客車的違規行為,如超載、客運艙載貨、超限超重、超速、連續駕駛超過4小時等。

據交通警察局稱,通過監控系統對營運車輛行駛軌跡進行數據傳送至數據中心,2026年7月23日0時至7時,交通警察局共篩查出168輛有違規嫌疑的營運車輛(客車、貨車等),並將18起案件信息(包括8輛客車、6輛貨車和4輛牽引車)移送各巡邏檢查隊,最終處理了4起違規案件。

其中2起超時駕駛;2起其他違規,包括安裝監控設備但不運行,以及未使用駕駛員識別卡。

通過系統數據,交通警察局已發現超過4000起營運駕駛員疑似超時駕駛,正在核查並向企業和駕駛員發送違規通知。

確定超時駕駛導致駕駛員疲勞、注意力不集中是營運車輛交通事故的首要原因之一,尤其是在夜間。

交通警察局已指示各業務單位利用指揮中心數據,實時篩查涉嫌超時駕駛的車輛,以便在夜間立即攔截核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