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上午,政府向國會提交了關於免除和支持幼兒園兒童、中小學生以及在教育機構學習普通教育課程的人的學費的決議草案。

除了法律規定的免除、減免、支持、不必繳納學費的範圍外,決議還補充了5歲以下的幼兒園兒童和高中生,以及在民辦、私立教育機構學習普通教育課程的人。

教育和培訓部部長阮金山表示,補充免除和支持學費的範圍體現了制度的優越性,確保了政策執行的統一性和教育機會的公平性。這一規定符合憲法、教育法和政治局的主張。

審查機構,文化社會委員會同意決議草案中的政策。然而,通過徵求意見,一些審查機構的成員認為,法律尚未規定免除在繼續教育機構學習普通教育課程的人的學費。這一政策也尚未規定適用於民辦、私立教育機構的幼兒園兒童;在公立學校充足的地區的私立教育機構的小學生;私立教育機構的初中、高中生。

因此,委員會建議起草機構審查政策的受益範圍。在進一步擴大範圍的情況下,政府需要向有權機關報告,徵求意見和結論,以便國會有依據制度化、決定和組織實施。

提議擴大幼兒園和私立學校學生的學費減免和補助範圍

根據2023-2024學年的統計數據,全國有2320萬學生,其中2150萬公立學生,170萬非公立學生。按教育級別劃分的學生人數包括480萬幼兒園兒童;880萬小學生,650萬初中生;299萬高中生。

根據規定,幼兒園學生的學費從每月5萬到54萬越南盾不等;中小學生根據教育級別、城市或農村地區、少數民族和山區,每月學費從5萬到65萬越南盾不等。各地方的具體學費由人民議會決定,並在政府規定的框架內。

到目前為止,國家預算已經實施了多項免除、減免、不收取學費的政策。其中包括5歲幼兒園兒童;公立小學學生;免除特別困難村莊/地區的初中生和一些少數民族、山區、弱勢群體的學費。

根據現行規定,國家預算已經和將從9月1日起免除、不收取、支持學費的總金額為22.4萬億越南盾。國會決議頒佈後,國家預算預計需要補充的金額為8.2萬億越南盾。

2月底,政治局決定從2025-2026學年起,全國公立幼兒園至高中學生免除學費。總書記蘇林強調,國家的普及教育政策旨在確保所有兒童都能上學並有學習機會。這一過程逐步實施,從小學開始,然後擴展到更高教育級別。國家不僅創造條件讓兒童上學,還旨在提供財政支持,如減免學費和提供免費餐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