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黃原丁剛代表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簽署了關於批准《胡志明市總體規劃編制計劃詳細附錄》調整的決定。
該計劃具體化了編制任務、實施路線圖以及各廳局、地方之間的分工協調,以確保質量和進度。
根據調整,總體規劃編制詳細計劃包括4個步驟、29項具體工作。截至目前,具體進度如下:
準備編制階段共8項工作已完成。
編制階段共13項工作,目前已完成6項。到9月16日將完成編制階段,市發展研究院及聯合諮詢單位將向規劃評審委員會提交完善後的規劃檔案。
第三步是報批、評審、批准規劃,共7項工作。在此步驟中,計劃提出總體規劃檔案將於2026年10月26日提交市人民議會審議通過。隨後,市發展研究院完善檔案,提交市人民委員會審批。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將於2026年10月30日批准總體規劃。
第四步,公佈總體規劃。在各單位參謀的基礎上,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將於2026年11月10日組織公佈胡志明市總體規劃。
因此,根據調整後的計劃,胡志明市總體規劃的進度比第3114號決定(2026年5月)提前了約一個月。根據第3114號計劃,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要到2026年11月底才批准總體規劃。
因此,在按照“多中心超級都市”模式合併的背景下,胡志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確保了三地統一、繼承和發揮區域功能。
該規劃將確定突破性發展戰略、重構發展空間、優化經濟社會功能佈局,以優化資源、避免區域內衝突、提高投資效率和生活質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