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8日,海防市公安局消息,海防市公安局調查警察辦公室已立案、起訴被告人,並逮捕拘留原海防市民用工程建設投資項目管理委員會主任謝從東(又名謝曰東),以調查其“在執行公務中濫用職權”行為。
據海防市公安局稱,謝從東被捕與發生在海防市水源縣新陽鄉(現為水源坊)內河碼頭區域的事件有關。
初步調查顯示,全美有限責任公司獲得主管機構租賃土地,用於投資建設內河碼頭及左禁江堤外灘塗區域的材料堆場。
在海防市決定停止實施該項目的政策後,2019年9月5日,全美有限責任公司與海防市民用工程建設投資項目管理委員會簽署了統一處理方案的紀要。
根據協議,企業只有在海防市民用工程建設投資項目管理委員會完成場地平整工程量及相關支持款項的支付後,方可進行資產拆除和搬遷。
然而,在2019年9月11日至14日期間,儘管主管機構尚未作出強制決定、未按協議履行支付義務且未獲得企業同意,謝從東仍連續簽署多份文件,指示實施拆除全美有限責任公司的內河碼頭工程。
調查確定,謝從東作為海防市民用工程建設投資項目管理委員會主任,法律並未賦予其決定拆除企業工程的權力。
然而,謝從東仍發佈指示拆除的文件,超越了其職能、任務和權限,給企業造成了特別嚴重的損害。
根據收集到的文件和證據,2026年7月20日,海防市公安局調查警察辦公室決定起訴被告人,並執行逮捕令拘留謝從東,以調查其“在執行公務中濫用職權”罪,依據《刑法》第357條第4款規定。
目前,該案正在繼續調查、擴大處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