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這份草案中,提出已有住房(單獨署名)但距離工作地點超過30公里的幹部、公務員仍可購買或租賃社會住房。
這一提議被認為及時解決了數萬名需要跨省工作的幹部、公務員和職員的擔憂。
此前5月18日,峴港市人民委員會向建設部提出建議,需要補充因省級行政單位調整而需要搬遷的幹部、公務員和職員,優先購買社會住房,無需抽籤,無需通過常規情況的審批程序,無需排隊等待。
富壽省最近表示,在合併富壽、永福、和平三省後,需要4500套住房供幹部居住。
放眼全國,許多有幹部需要調動工作地點的省市可能需要數萬套房屋和公寓。
如果國會批准,那麼很可能大部分建設的社會住房將優先分配給這些幹部群體,因為自2021年以來,全國僅完成了103個項目,共66755套公寓。
因此,各省市需要進行一次系統、科學的社會學調查,以瞭解這些幹部的意願、需求和現狀。
研究將顯示有多少人希望在新中心長期定居,有多少人希望在工作的同時有臨時住所然後返鄉,有多少人會在週末回家,有多少人會帶家人同行,有多少人是單身,有多少人經濟條件較好完全能夠自行解決住房問題?
只有掌握了這些信息,才能提出具體和合適的方案,不能為所有人做出一個統一的決定。一個最優的政策是基於正確、充分和準確的信息構建的。
此外,各省市可以在公務員住房或優惠租金方面為幹部、公務員提供支持。
河內的一位建築師提議,在各省的新中心,如果有不適合使用的辦公樓,可以改造成公務員住房。
這種住房位於省中心,便於出行,而改造費用遠低於新建。
再者,在當今交通便利、基礎設施日益完善的今天,30公里並不是需要優先考慮的遠距離。
每天有成千上萬的勞動者從同奈、邊和、隆安往返胡志明市是常事。
未來合併平陽、巴地-頭頓和胡志明市為一個城市,那麼新的胡志明市將如何為數千名希望在全國最大經濟中心工作的幹部、公務員提供住房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