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1日,繼續在國會關於試點發展社會住房特殊機制政策的決議草案討論會上,許多代表對這一基金的形成表示擔憂。
代表範翠貞(河江代表團)認為,形成預算外金融基金以執行短期任務是必要的。但同時擔憂“同一時間形成過多基金”將嚴重影響國家資源的使用。
特別是基金形成來源,實際上之前有胡志明市、同奈、平陽等地的住房基金,但由於缺乏註冊資本,基本上沒有發揮效果。
因此,女代表提出的問題是,依賴國家預算的國家住房基金是否能確保運營效率。
國會副主席阮克定也提醒,國家住房基金將為投資建設提供資金。
因此,需要補充規定政府平衡資金來源,或指導地方平衡資金。超出權限的情況,需向國會常務委員會、國會報告以獲得執行資源。
代表阮長江—法律與司法委員會副主任—也提出了“錢、資源從哪裡來建設社會住房?”的問題。當我們不得不使用大量預算資源進行如精簡編制、科技支出、創新等活動時。
因此,決議草案還需要明確計劃,具體安排預計資源。例如今年將精簡機構,合併地方…那麼計劃建設多少社會住房以為公務員提供住所?
“需要重新審視社會住房規劃以獲得適當的投資資源”,江先生建議。
在無利潤原則下運營以創造廉價住房
面對上述擔憂,副總理胡德福“相信基金將有效”,因為已經明確了明確的目標、基金形成來源和管理基金的機制。
基金來源不影響預算運作,主要來自組織、個人的貢獻;土地使用費…因此,胡德福認為基金將為低收入者和年輕人創造社會住房,滿足更廣泛的社會需求。
“這個基金將創造廉價住房基金,除了確保社會住房外,還將確保為沒有住房的年輕人。基金在保護基金和無利潤的原則下運營,這樣才能有廉價”,胡德福說。
解釋為什麼不交給財政部管理住房基金,像之前的疫苗基金那樣,而是交給建設部,副總理說,疫苗基金是在金錢機制下運作的。
而住房基金與屬於建設部職能的社會住房創造相關聯。這個基金的任務是投資廉價住房,按照法律規定出售給對象並收回資金,循環繼續投資。
他補充說,之前疫苗基金籌集了約11000億越南盾,在轉移近7700億越南盾給衛生部為民眾購買疫苗後,仍有超過3200億越南盾存放在商業銀行。以後可以用這筆錢為兒童進行擴大接種或根據政府總理的指導執行其他任務。
建設部將管理基金,為地方平衡和建設項目
副總理還說,國家住房基金將在中央和地方設立。在中央,基金將由建設部管理,以建設一些項目,為無法平衡預算的地方平衡。而在地方,人民委員會主席有權成立基金,然後交給建設廳管理。
這個基金由建設部管理,因為創造社會住房的性質—是部的管理職能。即這個基金投資建設廉價住房,然後出售以收回資金,然後這些資金又循環投資,所以當服務對象結束時,它的任務就結束了。
屆時,總理、省人民委員會主席是有權終止活動的人。“我們期望這個基金將部分支持推動社會住房,為低收入者、年輕人提供廉價住房”—胡德福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