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義務兵役法》提出意見,代表阮公龍(法律與司法委員會專職委員)表示贊同修改內容。然而,讓代表擔憂的是,每年我們有超過100萬名青年達到服役年齡,但軍隊規模只能滿足約6-7%的參與機會。
關於擴大服兵役貢獻機會的擔憂
“大量沒有機會服兵役的人,如何為祖國做貢獻,因為這是非常神聖的義務?”——阮公龍代表提出這一問題。
因此,代表支持這樣的方案:對沒有機會參軍的人,需要有形式為祖國做貢獻。因為這是正當的事情,有助於動員大量資源。
“以前有意見認為,規定用金錢貢獻會導致有錢人‘逃避’兵役,不用當兵。但我認為並非如此”——阮公龍代表在引用一些國家的規定時強調,這些國家對超齡入伍的人仍然可以貢獻。
因此,代表建議法律可以研究形式和措施,讓公民為祖國做貢獻。這既創造了資源,也創造了社會共識,讓那些沒有機會服兵役的公民更安心。
就這一內容,範文江大將、副總理、國防部長表示,目前像常備民兵或經濟-國防團志願青年等對象,在完成任務後免徵兵役。
“如果再擴大其他成分,我們將繼續研究”,範文江大將分享道。
他還補充說,目前大學、大專畢業的青年自願入伍的比例很高,有些地方達到近30-40%。
“許多有條件的家庭仍希望讓子女參軍,以鍛鍊紀律、對社區和社會的責任感,如果有機會長期留在軍隊服役就更好了”,副總理、部長表示。
代表贊同鄉級軍事指揮委員會政治委員由正規軍官擔任的規定

在《越南人民軍軍官法》草案中,同奈省代表團代表阮忠堅——國防安全與對外委員會專職委員——贊成法律草案規定政治委員職務必須由軍隊軍官擔任,不應交給鄉黨委書記。
關於這個問題,代表阮公龍、法律與司法委員會專職委員也同意提議:鄉級軍事指揮委員會政治委員是軍官的基本職務,由正規軍官擔任。
據阮公龍稱,這一規定是必要的,以正規化、明確指揮職務,而不影響地方黨委的作用。
就此內容進一步說明,範文江大將表示,以前鄉級軍事指揮委員會只有3名公務員,但現在編制將包括軍官、專業軍人、士官和士兵。
目前,鄉黨委書記直接兼任鄉級軍事指揮委員會政治委員,以確保黨的直接領導。一些代表建議安排正規軍官擔任鄉級軍事指揮委員會政治委員。對此,範文江大將表示,這是由有權限的機構決定的內容。
“區域防禦指揮委員會的組織與鄉級軍事指揮委員會不同。目前我們才將正規軍官安排到鄉級,所以必須在法律中作出規定,因為涉及《軍官法》、《專業軍人法》和其他法律”——範文江大將提出。
對《人民防空法》提出意見,國會代表對無人駕駛飛行器的管理感到擔憂,其中有一項規定建議將無人駕駛飛行器及其他飛行器連同發動機、螺旋槳、相關裝備和設備的進口、暫進再出、暫出再進的許可權限從工商部轉移到省級人民委員會。
範文江大將表示,由哪個機構發證都可以,但重要的是要確保條件,並在發證後能夠管理。
實際上,無人駕駛飛行器在低空運行有效,而中空(5-10公里)或高空(10公里以上)則效果不如,因此“對於低空經濟發展,誰發證誰必須對空域、海域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