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6日,胡志明市公安調查警察機關表示正在調查一起“詐騙侵佔財產”案件,同時通報尋找與犯罪嫌疑人阮明賢(34歲,居住於胡志明市富利坊)有關的受害者。
據調查,賢通過社交網絡與一名女子認識,自稱為銀行職員以建立信任。
隨後賢謊稱銀行即將清盤多套房產和汽車,價格遠低於市場,誘騙受害人與他共同出資購買資產並分享差價。
相信了賢,受害人多次轉賬。但收到錢後,賢不斷許諾並斷絕聯繫。
調查機關認定,通過上述手段,賢共侵佔受害人10.4億越南盾。這筆錢被用於個人消費和還債。
為服務調查,胡志明市公安調查警察機關呼籲與阮明賢有類似手法的受害者聯繫調查員阮文輝(胡志明市公安刑警科第4隊),地址為胡志明市巴地坊奠邊府路2號,以提供信息。
胡志明市公安也提醒民眾警惕以低價購買清盤資產為名的合資邀請。
據公安機關稱,各銀行處理、清盤抵押資產均按照公開、透明的流程和法律規定進行,不會通過個人合資或要求轉賬到員工個人賬戶的形式進行。
民眾只應在已充分檢查、核實資產法律信息的情況下進行交易,絕對不要在未確認交易來源和合法性時向個人轉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