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青年報》報道,慶和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近日檢查發現6名尼日利亞籍人員違反出入境規定,具體為逾期居留超過1年。
目前,慶和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正與省公安廳專業單位協調,調查上述6名尼日利亞籍人員的違法行為,以便依法處理。
逾期居留者將受到嚴肅處理
據出入境管理處介紹,剛發現的這6名外國人被確定為逾期居留超過1年。
根據第282/2025/NĐ-CP號法令第21條關於在安全、秩序、社會安全、社會醜惡現象防治、家庭暴力防治領域行政處罰的規定,上述6名尼日利亞籍人員的違法行為將被處以3000萬至4000萬越南盾的罰款。
這些人被處罰是因為作為外國人使用臨時居留證明、臨時居留延期、臨時居留卡,未經主管機關允許超期1年以上。
附加處罰形式和補救措施包括沒收行政違法物品和工具;強制追繳違法行為獲得的所有非法收益。
在最終調查結果出來後,相關公安機關將根據違法的性質、程度、後果、違法對象以及從輕、加重情節,決定對實施行政違法行為的外國人適用驅逐出境的處罰形式。
至於為這6名外國人提供住宿的2名住宿場所負責人,可能會受到行政處罰。處罰幅度將根據職能部門的核實結果確定。

外國人逾期居留該怎麼辦?
如果外國人在越南停留超過簽證、臨時居留卡或免簽證明上註明的期限,應立即前往當地出入境管理機構或出入境管理局(公安部)報到並按規繳納罰款。
當外國人已處於臨時居留卡逾期狀態時,絕對不得擅自出境回國。
你需要做的就是前往職能機關申報自己的逾期情況,並嚴格遵守違規處罰規定。
這將有助於獲得減輕處罰,並繼續在越南辦理臨時居留卡延期。
其後,需要準備申請延期或新發臨時居留卡的手續,並在出入境管理局或最近的出入境管理處提交延期申請材料。
慶和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建議,為了安全、安寧和可持續旅遊發展的環境,住宿場所(酒店、旅館、出租房主等)應在外國人入住時認真落實為其申報臨時居留的義務。
協助、包庇或“忘記”為逾期居留、非法入境者申報臨時居留屬於違法行為,將視情節受到行政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
對於正在越南生活、工作的外國人:應主動檢查簽證、臨時居留卡的有效期,嚴格遵守越南關於出入境的法律規定。
對於人民群眾:提高警惕意識,如發現可疑跡象、行為不明的外國人或未申報居留的情況,請立即通知最近的鄉、坊公安機關或出入境管理處熱線,以便及時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