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永隆省發現9個不合格燃油樣品,罰款超17億越盾

8月6日,永隆省工貿廳領導表示,從年初至今,市場監管力量已發現並處理了7起燃油經營違規案件,這些燃油不符合國家技術法規或已公佈採用標準的質量指標(其中4個汽油樣品和5個柴油樣品質量不達標),行政罰款總額超過17億越盾。

據此,1月27日,機動市場監管隊參加永隆省389跨部門檢查團,對位於永隆省隆德坊陳文隱街的U.L.貿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U.L.公司旗下1號燃油零售店進行檢查。

在此,檢查團提取了4個燃油樣品送交職能部門進行產品質量檢測。根據職能部門的檢測結果,並經審查核實,389跨部門檢查團對U.L.貿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地址位於胡志明市)銷售質量不符合相應技術法規商品的行為製作了行政違規筆錄。

違規商品為E5 RON 92-II汽油,其苯含量指標為4.53%,高於越南規定標準質量水平(不大於2.5%);以及DO 0.001S-V柴油,其硫含量指標為371 mg/kg,高於越南規定標準質量水平(不大於10 mg/kg)。

到3月13日,科學技術廳已作出行政罰款決定,罰款金額超過3.24億越盾。目前該企業已繳納罰款。

類似地,2月12日,第4市場監管隊與鹹隆邊防屯、標準計量質量分局及永隆省新水鄉人民委員會配合,對一輛懸掛胡志明市牌照、運載燃油的專用運輸車進行檢查。該車停放在永隆省新水鄉N.P.水產個體經營戶倉庫,檢查人員在車輛的4個油艙中提取了0.05S二級柴油(DO 0.05S-II)樣品,送交職能部門進行質量檢測。

根據樣品檢測結果,上述產品質量不符合相應技術法規。經核實調查,檢查團作出結論,確定違規行為,並將案卷移交上級按權限處理。

3月19日,永隆省科學技術廳對位於胡志明市的Đ.K.有限責任公司銷售質量不符合相應技術法規商品的行為作出行政違規處罰決定。該企業被罰款超過8.54億越盾。

從年初至今,永隆省市場監管力量已宣傳、動員994家燃油經營店鋪簽署遵守經營法律規定的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