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8日,峴港高科技園區和各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DSEZA)向投資者通報,已接收1份符合條件的投資者檔案,並將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該項目將在巴納鄉開展,目標是投資建設、經營基礎設施,出租已具備技術基礎設施的土地;在自由貿易區內投資建設、出租商業和服務設施。
與此同時,還將投資建設、出租商業和服務設施,形成集研發與高科技、住宿、醫療、教育、免稅購物、娛樂、MICE(會展)、跨境電子商務、倉儲物流等為一體的國際商貿服務綜合體。
為確保選擇投資者的公開、透明,DSEZA將上述接收檔案的信息告知有意向的投資者。

據瞭解,在峴港自由貿易區的7個位置中,迄今已有3個功能區基礎設施項目獲批投資主張。
其中3號位置位於海雲坊,規模500公頃。投資方為芳莊投資股份公司;項目總投資超過8.119萬億越盾。
4號位置位於巴納鄉,規模335公頃——峴港富美3號自貿區工業園區項目,投資方為富美清平股份公司;項目總投資5.338萬億越盾。
2號位置——在海雲坊投資建設和經營功能區基礎設施,面積75公頃。投資方為西貢-峴港投資股份公司;項目總投資超過1.568萬億越盾。
這3個功能區基礎設施項目總規模約910公頃,總投資超過15.025萬億越盾。
此前,政府總理發佈了第1142號決定,成立峴港自由貿易區。該決定公佈僅約兩個月後,太陽集團已於2025年8月底啟動5號位置,總投資8080億越盾。
峴港自由貿易區規模1881公頃
根據第1142號決定,峴港自由貿易區規模約1881公頃,佈局在不連續的位置,包括功能區:生產、物流;商貿服務;數字科技、信息技術、創新產業及其他類型功能區。
7個功能區位置包括:
1號位置:面積100公頃(位於海雲坊)。
2號位置:面積77公頃(海雲坊)。
3號位置:面積500公頃(海雲坊)。
4號(面積559公頃)、5號(面積90公頃)、6號(面積154公頃)均位於巴納鄉。
7號位置:401公頃(屬和旺鄉、巴納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