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寶寺五名小沙彌遭鞭打事件背後的疑問

事件於8月10日上午被發現,此前民眾向富壽省永福坊公安報案,稱寶寺的5名小沙彌疑似遭毆打受傷。

當天,孩子們被帶去進行傷情鑑定,警方核實並查明直接負責管理和照顧這些孩子的是25歲的阮世維。

根據最初的供述,阮世維因孩子們不聽教導、沒有收拾好房間而氣惱,用鞭子打了全部5個孩子。8月11日下午,阮世維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起訴並拘留候查。

這起引發輿論憤怒的事件,提出的問題不僅在於直接打人者的行為,還在於那些接收、照顧和管理這些孩子的相關人員的責任。

揮舞鞭子打孩子不能稱之為“管教”

越南兒童權利保護協會執行委員會委員、正法律師事務所主任鄧文強博士直言,從法律角度看,這不能被視作“教育孩子”失手。

“沒有任何教育理由可以把鞭子變成允許用來懲罰孩子的工具。孩子不聽話、房間不整潔或沒有按大人的要求做,都不是實施暴力行為的許可證。”

“《兒童法》嚴禁對兒童實施暴力、虐待、酷刑,侵害兒童的身體、人格和名譽”,鄧文強激動地說。

鄧文強表示,兒童法律將兒童的最大利益放在首位,同時嚴禁實施暴力、侵害和損害兒童身心健康的行為。因此,被委託照顧、管理孩子的人只負有引導、教育的責任,不能以“矯正”為由對孩子們使用暴力。

法學碩士、律師阮德盛也認為,需要明確區分照顧教育孩子的權利與使用暴力行為。

被直接委託照顧孩子的人可以提供指導、提醒、幫助孩子養成規矩,但不能以鍛鍊紀律、修習或教育為由,將打罵行為合法化。

“孩子可能會犯錯,但大人不能因此有權傷害孩子”,阮德盛說。

阮德盛律師進一步分析,寶寺事件暴露出另一層面的責任:阮世維已因其直接造成傷害的行為被處理,但是誰讓阮世維管理5個孩子?這個人是在什麼條件下被委以任務的?又有誰監督對孩子們的照顧?“這些都是不容忽視的問題”。

寶寺五名小沙彌與監護人問題

據鄧文強博士介紹,首先必須確認每個孩子的法律身份,因為不能僅僅統稱“五名小沙彌”而忽視了每個孩子的具體情況和權益。

需要查清孩子們多大,父母是誰、是否健在,哪些親屬有責任,接收是基於什麼程序,是否屬於替代照料的情況。

“不能簡單認為,父母或親屬把孩子送進寺廟,寺廟就自然成為孩子的父母或監護人”,鄧文強分析說。

持同樣觀點的阮德盛律師認為,孩子住在寺廟並不等於寺廟當然就是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如果父母仍然擁有對子女的完整權利和義務,就依然是法定代理人;如果孩子失去父母或屬於必須有人監護的情形,則必須依法確定監護人。

因此,職能部門需要明確寺廟對每個孩子扮演的角色:是僅僅作為生活和學習修行的場所,還是在開展照顧和養育?同時要確定誰在直接照顧,誰分派的任務,以及檢查、監督機制如何。

阮德盛律師認為,把孩子交給某人照顧,並不意味著把保護孩子的責任也一併交給那個人。因此,需要查清阮世維是由誰指派來管理5名小沙彌的,依據是什麼,事發前是否有人檢查、監督。

鄧文強還提出,需要查清誰是直接照顧、管理和教育這些孩子的人,誰有權決定與孩子生活、學習、食宿、醫療和安全相關的問題。

寺廟指派一位僧尼、居士或義工來協助照顧孩子,並不意味著這個人就擁有完全決定如何教育孩子的權力。

更重要的是,把孩子交給某個人,並不意味著機構管理者就把保護孩子的責任“一併交給”那個人。

養育孩子背後有哪些法律責任?

“照顧責任必須伴隨檢查、監督機制。因此,接下來需要提出的問題是:阮世維是如何被指派管理5名小沙彌的?誰知道這件事?有沒有關於誰可以直接照顧兒童的規定?這個人是否經過身份、能力和與兒童相處方式的審查?在事發前,有沒有人檢查孩子們的住所?有沒有發現任何異常跡象?如果這些問題還沒有答案,那麼鞭子事件就還沒有結束。”阮德盛律師提出質疑。

事件發生後,地方政府已將孩子們送入社會救助中心。這是在職能部門繼續核查、調查期間,保障孩子們安全的必要措施。

但鄧文強先生認為,保護兒童不能等到一段視頻被上傳到社交媒體之後才開始。需要全面審查5名孩子的生活條件、照顧機制和管理責任。

其中,特別需要查清那些知情、應當知情或有義務檢查卻未能阻止暴力行為的人的責任——如果調查過程顯示存在違規。

阮德盛律師認為,不能僅僅因為事件發生在寺廟就當然認定寺廟要承擔刑事責任。然而,職能部門需要查清接收和管理兒童的機制,誰決定接收孩子,誰指派照顧者,是否有管理規定,檢查是如何進行的。

如果調查顯示存在管理鬆弛、將孩子交給不合適的人照顧,或者明知有暴力風險卻不採取阻止措施,那麼相關個人的法律責任應根據其角色和行為予以考慮。

“一次暴力行為可能始於一個手持鞭子的人,但該行為發生的風險可能存在於整個管理空白中”,阮德盛提出問題。

鄧文強強調,寶寺事件是對宗教、慈善機構以及接收和養育兒童的家庭外場所兒童保護機制的一次“考驗”。除了處理直接打人者,還需要查清是誰交託、誰管理、誰監督這5名孩子,如果存在兒童保護漏洞,責任屬於誰。

“保護兒童不能等到孩子已經受到傷害才開始”,鄧文強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