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8月13日下午的胡志明市經濟社會新聞發佈會上,市農業與環境廳氣象水文與氣候變化處處長吳阮玉清女士通報了市委關於實施黨中央委員會第75號結論的行動計劃草案,該結論涉及環境保護和新時期主動應對氣候變化。
草案設定了到2030年的目標,即提升環境管理和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嚴格控制主要排放源,徹底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熱點問題。到2045年,城市擁有清新的生活環境,力爭實現淨零排放。
草案還具體細化了18項符合城市實際的指標,分為6個領域:環境財政資源、汙染控制與改善環境質量、自然保護、防災減災與應對氣候變化、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綠色增長。
其中,有關固體廢物收集處理工作的指標擬高於國家指標,例如城鄉生活垃圾收集處理率擬達到100%,固體廢物直接填埋率控制在10%以下等。
行動計劃草案確定了9個重點任務組,聚焦3個主要支柱。具體而言,集中解決空氣汙染、內城河涌水汙染、固體廢物分類處理等突出的環境問題。
主動適應氣候變化,降低自然災害風險;大力推進綠色轉型,發展循環經濟和低碳經濟,並結合數字化轉型和國際環境合作。
特別是,草案將發展綠色空間和城市綠化確定為整個政治體制的一項重要的、經常性的、長期的政治任務,不僅限於綠色建築工程指標或森林覆蓋率,還包括擴大公園綠地面積、城市透水地面,恢復與城市河涌和水面相結合的綠化空間。
綠化樹木和綠地的管理、保護和發展將同步統一實施,與城鄉發展規劃相結合,適應氣候變化,並提升城市環境指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