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中一起事件中,一名女子因生丈夫的氣,在橋上留下了拖鞋和一張紙條,請路人打電話叫丈夫來“撈母女倆的屍體”,然後自己抱著孩子去玩了。另一起事件中,一名26歲、家鄉在嘉萊省的姑娘,在峴港的一個坊與一名男青年在線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只是為了……好玩。
國家機關不是開玩笑的地方
對於26歲姑娘在線登記結婚後表示只是為了開玩笑一事,許多讀者認為這種行為不能輕視,因為結婚登記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手續。
讀者阮友強寫道:“建議罰款,因為國家機關不是開玩笑的地方。”
讀者胡玉河也建議“追究這兩人的責任,以維護國家法紀”,認為26歲已是成年人,不能拿結婚登記當兒戲。
讀者黃蓉認為,如果還沒有具體規定,可以研究並適用類似規定,以避免民眾隨意使用行政手續。“不能說開玩笑就是開玩笑的。”這位讀者寫道。
還有一些讀者認為,這兩人應該自行承擔自己行為帶來的法律後果。
讀者友仁評論道:“登記成功,系統就記錄你已經有丈夫了。以後真想嫁人,就得辦離婚手續。於是檔案上就記錄第二次結婚。這該怎麼跟丈夫解釋?這就是開玩笑的害處。”
與此同時,一位網名為“個人意見”的讀者提出疑問:如果檔案已被記錄,但登記者還沒有簽字領取結婚證,那麼法律狀態如何認定,尤其是此後該人進行財產交易時?
這些意見表明,讓許多人擔憂的不僅是工作人員需要花費時間和精力處理一份並非出於實際需求的檔案,還包括一個被視為“好玩”的行為可能引發的法律後果。

下次真出事,誰還會相信?
對於那名女子留下拖鞋和“請撈母女倆的屍體”的紙條嚇唬丈夫一事,讀者反應也十分激烈。
許多人認為,這種表達生氣的方式不僅讓丈夫和親人驚慌失措,還導致當地政府、公安和居民不得不半夜組織搜尋。
讀者友仁評論說:“這樣嚇唬人實在不應該。家人擔心,職能部門花費精力和時間處理。”
一位讀者寫道:“這樣嚇唬丈夫很容易導致分開,因為讓多少人辛苦尋找,跑了一整夜滿頭大汗。”

讀者武評論道:“這位大姐這樣嚇唬人,恐怕難以收場,整個地區都知道,全國都知道了。”讀者VT則認為,這名女子只因“生”丈夫的氣,就“鬧得整個地區雞飛狗跳”。
從更廣的角度看,一些讀者認為,那些為了引起注意而裝死、假裝自殺的行為,可能會降低社區對真正危險情況的警惕。
讀者阮德義比喻說:“假裝家裡著火,大家信以為真來救火。等真著火時再喊,你馬上就能分辨真偽。”
這兩個故事的共同點是,當事人輕視嚴肅問題,給他人留下了後果。一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手續,一邊是涉及性命的信息,都不能成為發洩一時情緒的笑話。
因此,讀者有理由認為,除了提醒之外,還需要採取適當的處理措施以儆效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