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河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部門8月14日晚表示,職能部門已對一輛在高架三環線上造成汙水洩漏的罐車司機進行處理。
6號道路交通警察隊已確認該罐車司機為T.V.H.(1986年生,居住在河內),並邀請其到隊部配合調查。
在公安機關,H.承認8月14日12時15分左右,他駕駛罐車沿高架三環線(往升龍橋方向行駛)行駛。因疏忽未關緊罐蓋,行駛過程中罐蓋彈開,導致汙水流到路面上。

根據核實結果,6號道路交通警察隊已對T.V.H.駕駛運載廢物車輛致汙水流到路面、危害交通安全的行為製作行政違法記錄。
上述行為的罰款金額為300萬越南盾,並暫扣駕駛證。
河內交通警察部門提醒運載廢物、液體的司機,上路前應仔細檢查車輛狀況、罐蓋及相關設備,同時主動防止廢物掉落、散落或流到路面,造成環境衛生問題並潛藏安全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