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5日,多樂省公安廳刑事警察局表示,已獲得涉嫌因嫉妒殺害女圖書管理員的體育教師的初步供述,其中包含許多狡猾的細節。
聽到電話裡叫“夫妻”而嫉妒並下手殺害
據此,該省公安廳調查警察機關已決定對阮鴻靈(38歲,居住在多樂省亞登鄉)提起公訴,並下達4個月的臨時拘留令,以調查其殺人行為。
遇害者是L.T.M.D.女士(39歲,居住在多樂省亞維鄉),是黎廷爭小學的圖書管理員。靈是同一所學校的體育教師。根據靈的供述,他和D女士有感情關係。靈已有妻子和兩個孩子,而D女士自2026年3月起離婚,正在撫養兩個年幼的孩子。
最近暑假期間,兩人很少見面。靈供述D女士表現出迴避,多次拒絕見他,因此他心生惱怒。

8月10日晚,黎廷爭小學舉辦聯歡晚會。靈參加並喝了啤酒。晚會結束後,靈來到D女士的集體宿舍,打算見面談談。
靈供述,當他到D女士的房間時,聽到她正與一名男子通電話。讓靈嫉妒的是,D女士對那人以‘夫妻’相稱。
“我聽到D女士正在和電話裡的某個男人說話,以夫妻相稱。那時我感到不舒服和嫉妒。然後我對D說,怎麼和誰那麼親熱,但她沒有回答。一氣之下,我上前勒住她的脖子。這時D女士叫喊掙扎,我害怕同事聽到並發現,所以更用力地壓住她並掐得更緊。大約兩三分鐘後,我看到D女士不再掙扎,便鬆開了手。”靈供述道。
隨後,靈摸了摸遇害者的脖子和鼻子,發現已無呼吸。作案後,靈表示自己驚慌失措,擔心被發現,於是設法銷燬證據。
“我點燃了床墊上的毛絨熊,讓它燒盡,以便調查人員來時不會發現。燒完東西后,我把D女士的遺體搬到院子,放在摩托車上,披上雨衣,然後運到家裡的林地。到了林地,我用防水布蓋住遺體然後離開。”靈供述道。
帶著鐵鍬返回現場銷燬證據
同樣根據靈的供述,第二天早上,由於擔心自家林地裡的遺體被發現,他繼續設法銷燬證據。
靈帶著鐵鍬來到林地。到達放置遺體的位置,靈挖了一個大坑,然後將D女士的遺體埋下去以銷燬罪證。
處理完遇害者遺體後,靈返回並正常上班,就像完全與案件無關。

8月12日上午,調查機關確定阮鴻靈與D女士失蹤案有嫌疑,因此請其到機關配合調查。據警方稱,起初詢問時,靈表現得鎮定,含糊其辭,聲稱自己與此無關。
然而,面對調查機關收集的資料和證據,到8月13日約23時,靈供認了全部行為。
根據靈的供述,調查機關確定了靈掩埋D女士遺體的林地位置,並按程序開展調查工作。
此前,8月11日,D女士的親屬到亞維鄉公安報案,稱她失蹤且電話無法聯繫。
根據報案單,8月10日晚,D女士與幾位教師參加完學校聯歡晚宴後一起打掃衛生,然後回到集體宿舍休息。第二天早上,大家不見D女士,並發現房內一些物品被燒燬。
接到報案後,亞維鄉公安與多樂省公安廳刑事警察局緊急核實,訊問相關人員,並採取專業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