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3人開設20個Shopee店鋪銷售用麵粉製成的假保健品獲刑

開設多個Shopee店鋪

據案情,自2023年11月起,孝、豪夫婦和妮萌生了在電子商務平臺Shopee上銷售假冒保健品和補充食品(具有減肥功能)以牟利的念頭。

通過社交媒體搜索,孝、豪夫婦結識並“勾結”黃氏賢(34歲,居住在胡志明市平新郡),向其訂購由賢生產加工的假冒保健品,再轉賣給消費者。

賢用綠茶粉、麵粉製成市場上知名品牌的假冒產品,裝入從網上購買的空膠囊殼和塑料瓶中,用壓片機制成膠囊,然後定製印刷假貨的包裝盒、包裝袋和標籤……

這些無來源、無發票的假冒產品均由孝、豪購買,並親手貼上防偽標籤,然後賣給消費者。

孝、豪、妮商定在Shopee電商平臺開設店鋪,其中孝、豪直接受益於他們開設的14家店鋪。妮則按照孝的指導,自己開設6家店鋪並直接受益。所有店鋪都登記為孝的住址。

為了建立信任並吸引消費者購買,孝、豪、妮還從互聯網複製廣告信息和圖片發佈到店鋪中,並自行編造評論信息,給所售商品刷好評。

同時,孝還創建“虛擬”訂單,通過快遞服務標記為已成功發貨,以提高孝、豪店鋪的銷量。

非法獲利數十億越南盾

當有人下單時,孝、豪和妮聚集在西寧省新會鄉會盛邑的貨物集散點,一起打包、打印運單,交給運輸單位配送至消費者手中。

在Shopee上註冊的店鋪與孝、豪、妮的銀行賬戶關聯,以接收Shopee公司在扣除每單15%-18%服務費後轉付的售貨款。

2024年9月中旬,賢告知孝團伙其售假行為已被職能部門發現。該團伙遂將全部貨物轉移至西寧省新和鄉長巴真邑妮的家中藏匿,並繼續銷售。

2024年10月20日,第四市場管理隊與西寧省公安廳貪腐、經濟、走私、環境犯罪調查警察處協調,對妮和孝的住處進行檢查搜查,發現並沒收了超過3500件各類假冒補充食品、保健品及假標籤等。

調查機關認定,通過Shopee電商平臺上的20家店鋪銷售假冒產品,3名被告非法獲利超過24億越南盾。

其中孝、豪直接獲取超過23億越南盾。妮協助孝、豪非法獲利,併為自己直接獲取超過1.1億越南盾。

鑑於上述行為,審判庭以銷售假冒食品罪判處孝16年有期徒刑,豪和妮各15年有期徒刑。各被告人還須上繳全部非法所得。

在本案中,黃氏賢已被胡志明市公安廳調查警察機關在另案中立案處理,因此西寧省公安廳調查警察機關已將賢涉嫌生產、銷售假冒食品的案卷和證據移送胡志明市公安局按權限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