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席會議的有胡志明市市委、人民議會、人民委員會、越南祖國陣線胡志明市委員會的領導,以及各位代表和胡志明市各廳局、部門、單位的代表。
29個鄉符合設坊條件
制定成立各坊的方案旨在滿足城市管理要求,擴大發展空間,提高國家管理的效力和效率,以及為民眾提供公共服務的質量。
按照規定,要成為坊,各鄉必須滿足面積、人口規模、規劃、經濟社會發展特點等標準……
此前,經過核查,胡志明市有29個鄉符合設坊條件,包括:安仁西、巴點、平政、平興、平利、平美、芹耶、古芝、東盛、協福、旭門、興隆、雅貝、富和東、新安會、新日、新永祿。
以及各鄉:泰美、永祿、春泰山、寶邦、北新淵、珠坡、紅土、胡茶、龍田、龍海、龍山和義交。
在會上,胡志明市人民議會還將審議一些基礎設施項目,如:改造守德河渠,升級擴建阮氏秀路,建設東西軸線道路(武文傑路延長段),以及一些與城市整飭相關的項目,如翁稜河渠地區、行龐運河三期等……
這些工程不僅解決交通、環境和城市整飭問題,還有助於加強區域互聯互通,擴大發展動力,提高人民生活質量。

預計提交會議的4組內容
據胡志明市人民議會稱,會議還預計審議決定屬於4組問題的42項內容。包括:完善體制、組織法律實施和安排政權組織的內容組;動員、管理和有效使用發展資源的內容組。
關於投資基礎設施、整飭城市和擴大城市發展空間的內容組;關於發展人類、提高人民生活質量和城市競爭力的內容組。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會議上,胡志明市人民議會將審議頒發決議,規定一些關於制定、頒發規範性法律文件以組織實施《城市發展法》的內容(該法於2026年8月24日剛獲國會通過)。
胡志明市人民議會已主動與市人民委員會和相關機關配合,從很早開始就準備了必要條件,以便在法律生效時立即實施。
根據初步核查,共有147項屬於市人民議會權限的決議需要制定和頒發,以具體化《城市發展法》。
包括125項規範性決議和22項特別決議。其中62項決議需要立即頒發,以確保法律得到同步、有效實施。
在胡志明市人民議會接下來的各次會議上,具體化、實施《城市發展法》的各項決議將繼續由市人民議會審議、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