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7日,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已提交胡志明市人民議會第四次會議,補充和調整預計用於支付給實施BT(建設-移交)項目的投資者的土地儲備清單。
據此,位於和平街213號、新富坊的土地被移出預計支付給投資者的土地儲備清單。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表示,這塊土地需要處理與土地管理、使用現狀以及附著於土地上的財產相關的問題。
目前,和平街213號地塊正被一所大學簽訂短期租賃合同,租賃期限尚未屆滿。地塊上有該大學購買並新建、改建、升級的一些工程……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提議將6塊土地列入支付給實施BT(建設-移交)項目的投資者的清單,包括:
位於安樂坊(原平新郡安樂坊)京陽王街464號、面積0.56公頃的地塊。該地塊一部分屬於現有住宅組合整治規劃用地,其餘部分屬於內環路-京陽王街和火箭路的路幅及交通節點規劃。
位於隆福坊(原守德郡隆福坊)隆順邑、面積2.3公頃的地塊。該地塊大部分規劃為綜合用地,主要功能為酒店,其餘部分規劃為交通用地。
位於德潤坊(原富潤郡第九坊)裴文添街49號、面積0.23公頃的地塊。該地塊的土地使用規劃功能為混合用地(住宅結合商業服務-辦公),一部分為現有教育用地。

位於安慶坊守添新都市區2-7號地塊、面積1.14公頃的地塊。該地塊功能為城市級服務用地。最高層數40層;最高高度160米;最大容積率13倍。
位於安慶坊守添新都市區2-9號地塊、面積0.38公頃的地塊。根據規劃,該地塊功能為城市級服務用地,最高層數15層;最高高度60米;最大容積率8.5倍。
位於安慶坊守添新都市區2-12號地塊、面積0.71公頃的地塊。根據已批准的規劃,該地塊功能為城市級服務用地,最高層數4層;最高高度16米;最大容積率8.56倍。
胡志明市人民議會責成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組織實施決議,並對與預計支付清單相關的法律性、信息、數據、卷宗的法律準確性全面負責。
同時,確保管理各地塊和預計支付BT合同地塊使用現狀的合法性符合規定。確保有效開發土地資源,服務於城市發展目標,不產生消極、流失、浪費現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