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7日,多樂省人民委員會領導表示,已要求各行業、地方對2025年地方財政預算審計後國家審計署建議的內容進行核查和說明。
多樂省尚未向中央財政上繳超過2萬億越盾
據國家審計署,在平衡2025年工資改革資金來源與需求後,多樂省尚未向中央財政上繳超過9060億越盾。部分鄉、坊因被劃撥的預算高於需求,尚未向省財政上繳近1580億越盾。
該省也尚未向中央財政上繳近5960億越盾已結束支出任務的目標補充經費。
其他應削減的預算項目包括:衛生廳工資基金近230億越盾、工會經費超過620億越盾,以及精簡編制、機構改革節省的資金超過560億越盾。
國家審計署要求該省逐項核查,確定仍有需求的項目和應削減的項目,並收回或上繳財政。

2025年,多樂省公共投資資金計劃僅撥付62.52%。有131個使用地方財政資金的項目已超過資金安排期限但未完成,另有5個項目累積超過94億越盾的基本建設欠款。
國家審計署要求查明資金撥付緩慢的原因,對已無資金需求的項目調整資金,加快徵地拆遷,並考慮是否追究因主觀原因造成延誤的責任。
在審計一些項目時,國家審計署還發現概算中存在工程量重複計算、多算的情況。
稅收管理和徵收環節存在諸多不足
國家審計署發現5家屋頂光伏企業申報並抵扣了超過15億越盾與不用於生產經營的資產相關的進項增值稅。
成功中汽車股份公司也未正確認定享受增值稅由10%降至8%的商品種類,涉及超過6800萬越盾增值稅。
2025年,多樂省稅務機關在檢查計劃獲批前就發佈了314項在納稅人辦公場所進行檢查的決定;9項增值稅退稅決定發佈遲緩。
欠款追繳工作在3項指標中有2項未達標。超過140億越盾的土地使用費欠款尚未錄入集中稅收管理系統。
合併後,44種礦產中有37種的環境保護費費率在原多樂省和富安省兩個地區之間仍存在差異。國家審計署建議省人民議會頒佈新規定,以在全省統一費率。

多樂省人民委員會領導表示,已責成各職能部門逐項核查,查明原因和責任,並按國家審計署的要求研究處理方案。
多樂省批准3387人因機構調整離職,審計要求核查
據國家審計署,多樂省已批准3387例因機構精簡而提前退休、離職的情況,比方案多出1528例。國家審計署並未認定全部為錯誤,但要求核查。
其中,有45人因不稱職被批准離職,但此前連續3年完成工作任務良好;19人因健康原因離職但缺乏醫療檔案。有50人變更了離職時間,46人獲批在2025年9月1日之後離職。
政策支出仍緩慢,33億越盾未按時支出,170.9億越盾已超過支付期限仍未執行。國家審計署要求核查、追回錯誤支出,並明確違規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