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7日,接受《年輕人報》採訪時,公安部交通警察局6號高速公路交警隊代表表示,該單位正在重新審查在從胡志明市至慶和的路段上實施不保持高速公路安全距離處罰的條件。
類似地,對於從得樂省至廣治省的高速公路路段,5號高速公路交警隊代表表示,正在佈置設備、標誌牌、路面標線,以進行審查並處罰不保持車距的違規行為。
因此,預計在今年國慶節(9月2日)假期後,交警將對南北高速東線各路段不保持安全距離的行為實施處罰。
交警表示,對高速公路上不保持車距的行為進行處罰有助於預防事故,形成自覺守法的意識。
保持安全車距有助於駕駛員在前車減速或遇到突發情況時有足夠的時間和空間進行處理,同時減少高速公路上的連環碰撞和長時間擁堵。
駕駛員需要經常觀察,主動與前方車輛保持合適距離。特別是在雨天、霧天、路面溼滑、視野受限或車流量增大時,應減速並加大安全距離,絕對不要緊跟前方車輛。
在高速公路上,車輛高速行駛,片刻的分心或距離不當都可能導致駕駛員來不及反應,引發連環事故,後果嚴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