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日,慶和省公安廳調查警察機關表示,正在調查一起非法跨境運輸貨物案件:18萬隻活龍蝦苗從新加坡通過航空運往越南,在金蘭機場被查獲。
兩名嫌疑人已被起訴:斯泰文納斯·唐尼·庫爾奈因(25歲,印尼籍)和吳維靈(41歲,居住在慶和省芽莊市北芽莊坊)。被查扣的物證為超過18萬隻活龍蝦苗,被藏在4個托運行李箱內,現已全部沒收,並按照法律規定進行銷燬。
不少讀者問:為什麼不對這些龍蝦苗先實施檢疫,再放回自然以恢復資源?
通過國家一站式服務門戶在線提交卷宗
慶和省畜牧獸醫分局領導在接受《年輕人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對無許可證跨境進口的龍蝦實施銷燬,依據的是政府2024年4月5日頒佈的關於水產業行政處罰的第38/2024/NĐ-CP號法令第41條第3款和第5款。
這些走私龍蝦苗未經檢疫和監控,如果放歸自然,可能造成海洋養殖環境汙染,給蝦農自身造成經濟損失,並導致市場價格失衡。
我們向職能部門提問:為何不進行檢疫和認證,如果這批龍蝦安全且達標,就放歸自然?
畜牧獸醫分局領導答覆,龍蝦苗檢疫依據農業與環境部畜牧獸醫局2026年7月16日第2625/CNTY-KD&TYCĐ號文件進行。
據此,進口龍蝦之前,貨主必須通過國家一站式服務門戶向畜牧獸醫局提交一套檢疫登記卷宗,按第03/2026/TT-BNNMT號通知第11條第1款的規定辦理。
在收到完整、合格卷宗之日起4個工作日內,畜牧獸醫局根據出口國的疫情情況、疫情監測管理系統、獸醫衛生監督信息以及其他信息(如有),通過國家一站式服務門戶向貨主發出檢疫實施指導文件,同時發送給口岸動物檢疫機構。
此時,龍蝦貨主須負責安排進口水生動物隔離檢疫場所(即龍蝦苗的保存地點)。
隨後,口岸動物檢疫機構指導並監督貨主實施進口水生動物隔離檢疫。
貨物到達進口口岸前,貨主必須通過國家一站式服務門戶向口岸動物檢疫機構提交一套檢疫申報卷宗,按第03/2026/TT-BNNMT號通知第11條第2款的規定辦理。
在收到完整、合格的檢疫申報卷宗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口岸動物檢疫機構根據第03號通知所附附件5,在進出口水生動物及其產品檢疫申報單上予以確認。
辦理時間不超過10天
職能部門將通知貨主檢疫的時間和地點,口岸動物檢疫機構開始對已申報的龍蝦實施檢疫。
檢疫步驟包括臨床檢查、將批次信息與檢疫卷宗核對。龍蝦苗必須檢測的疫病為乳白病(LMD)和白斑病。
畜牧獸醫分局領導提醒說:“檢疫全程中,蝦苗的保管和運輸均由貨主負責。龍蝦苗價值高,保管必須符合流程,避免發生蝦苗損壞。”

檢疫結束後,如果龍蝦健康,無發病跡象,進口檢疫卷宗齊全、合格,龍蝦批次貨主將獲得進口水生動物運至隔離檢疫場所的證明。
按規定,種用水生動物自隔離之日起,隔離檢疫時間不超過10天。
一旦疫病檢測結果合格、種用水生動物健康,口岸動物檢疫機構將簽發出入口檢疫證明,允許貨主將龍蝦苗運往銷售地。
畜牧獸醫分局領導說:“通常龍蝦苗進口前的隔離檢疫時間約7至10天。若需延長,口岸動物檢疫機構將書面通知貨主並註明理由。”
據農業與環境部畜牧獸醫局統計,2025年越南從印尼進口了近3500萬隻龍蝦苗。然而,2026年前6個月,尚未發現有龍蝦苗進口批次進入越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