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7日,胡志明市第七郡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阮世達(22歲)、李日維(17歲)、黎清平(19歲)——均居住於胡志明市——涉嫌非法買賣和組織非法使用毒品。
據案卷,2025年5月15日下午,阿平和阿維在胡志明市安會西坊潘輝益路上遇到朋友,因有吸食大麻的需求,全組商定共同湊錢向阿達購買毒品。
隨後,一行人前往阿達位於胡志明市平美社的家中取貨。
拿到貨後,阿平和阿維一行人前往胡志明市安會西坊的堤岸區,將購買的大麻全部吸食完。
他們取出香菸內的菸絲,塞入大麻,用打火機點燃後輪流吸食。
2025年5月31日,阿維使用個人賬號聯繫阿達購買大麻。
拿到阿達給的一塑料袋毒品後,阿維與朋友回到胡志明市安會西坊堤岸區吸食。
剩下的毒品,阿平與一名同伴平分帶回家中並全部吸食完。
2025年6月26日中午,阿平使用暱稱“小不點”的賬號聯繫阿達購買大麻。這次,阿達在安會西坊潘輝益路的家中交給阿平一塑料袋毒品。
隨後,阿平約一位朋友到安會西坊堤岸區一起吸食部分毒品,剩下的帶回家藏在一個煙盒裡。
到2025年6月27日,因不再需要吸食,阿平把那個煙盒帶到朋友家打算送人,但未遇到朋友,被王文和(阿平朋友的父親)發現,沒收了煙盒並向安會西坊公安報案。
庭審上,各被告承認其行為與起訴書指控相符。
合議庭評議後,判處阮世達8年有期徒刑,罪名是非法買賣毒品;判處李日維4年6個月有期徒刑,罪名是組織非法使用毒品。
黎清平因組織非法使用毒品罪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連同此前原舊邑郡人民法院2024年判決的2年6個月刑期,合併執行7年6個月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