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調研組在芹苴市人民檢察院就開展人民檢察院提起公益民事訴訟試點工作(根據國會第205號決議)進行調研。
會上,芹苴市稅務局副局長阮文長表示,在將欠稅案件移送檢察院之前,稅務部門已依法採取了所有強制措施,不僅如此,有的措施還反覆多次適用,“可以說是把稅務部門的職能任務都做盡了”。
阮文長舉例說,這些措施包括凍結賬戶、停止使用發票、暫緩出境,對於有的企業,稅務部門甚至“多達5次”提請吊銷其營業執照。
在履行完所有職責仍無法解決後,稅務部門才將6家欠稅約3萬億越盾的企業移送檢察院。
移送後,稅務部門建議檢察院起訴的所有企業,檢察院均已起訴,法院也已受理。目前稅務部門正在等待法院的判決以及企業的執行情況。
芹苴市稅務局代表提出了四點建議。其中,建議檢察院加強信息交流協作機制,以便更好地適用法律處理欠稅,保護國家財政收入。
“稅務部門已經用盡職能仍收不到稅款,但一提到檢察院,企業就更‘害怕’了。比如有的案件,一審法院判我們敗訴,二審也敗訴,涉及數百億越盾,稅務部門也只能執行,同事們也受到責任追究。”
“但到了再審階段,我們卻勝訴了。這讓我們稅務部門處境很尷尬,因此在協調工作中,檢察院應該及時在這個階段干預……”
“希望檢察院及時干預,避免國家稅收流失,因為如果等退稅程序完成、直至再審程序時,企業可能已經解散、破產,那就沒辦法了。”阮文長說。
此外,芹苴市稅務局建議稅務部門和檢察院應建立欠稅企業名單,同時提議對欠繳間接稅的企業要比普通欠稅企業處理更嚴厲。
與此同時,阮文長認為,檢察院業務精通,會比稅務機關更快地交換意見和判斷企業逃稅行為中的刑事犯罪跡象,以便稅務部門發現企業有犯罪跡象時移送公安機關調查,確保法律執行和預算收入管理。
芹苴市人民檢察院的報告顯示,在稅收與國家財政收入方面,通過按照國會第205號決議處理的案件,已有超過186億越盾的欠稅繳入國家財政。
芹苴市兩級人民檢察院已決定對8起案件提起訴訟,其中包括6起涉稅義務案件和2起保護兒童撫養權的案件。僅就6起涉稅案件,檢察院要求法院判令的總金額超過3.53萬億越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