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青年報》報道,峴港市公安局已對阮黃恩(27歲,住盛平鄉大安村)下達逮捕令,以調查其搶劫財物、強姦及相關行為。

阿恩曾有故意傷害和非法儲存毒品兩項前科,2025年8月剛出獄。

初步調查結果確定,9月5日下午,阿恩攔截3輛車,搶走一名摩托車駕駛員的1部手機、一名客車乘客的150萬越南盾,造成客車司機受傷,並損壞客車和一輛汽車。

此外,該對象還攔路控制一名24歲騎摩托車的女子,使用暴力違背其意願強迫發生性關係,並強迫受害者交出50萬越南盾。

越南年輕男子搶劫財物、強迫女子發生性關係案:'水牛'Trung為何被逮捕?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阿恩的供述,刑事警察局繼續擴大調查,又逮捕了阮武忠,外號“水牛”Trung(35歲,住盛平鄉)。

越南年輕男子搶劫財物、強迫女子發生性關係案:'水牛'Trung為何被逮捕?

Trung有搶劫財物和故意傷害兩項前科。該對象表現出使用刀具、砍刀等兇器的跡象,且經常反抗,不服從鄉公安傳喚、約談。

面對一名背景複雜、有反抗風險的對象,刑事警察局已部署方案,安排力量接近、控制並逮捕Trung,將其帶回總部進行審訊、查明案情。

據峴港市公安局副局長、調查警察機關首長阮河萊大校稱,“水牛”Trung在9月5日下午阮黃恩的搶劫、強姦行為中沒有幫助或直接關聯的角色。

該對象被確定與警方擴大調查的毒品案件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