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1日下午,越南交警局就一段轎車越入對向車道、正面撞上集裝箱車車頭的視頻作出回應。
事故發生在9月10日12時35分左右,地點位於1號國道Km94+500處(諒山省Tuấn Sơn鄉Bến Lường村)。車牌號為12A-298.XX的轎車越入對向車道,正面撞上車牌號為99B-371.XX的集裝箱車車頭,該車牽引著98R-02XX半掛車。
後果是轎車司機左股骨骨折,兩車受損,估計損失約5000萬越南盾。經毒品與酒精檢測,兩名司機均未違規。
交警局初步評估認為,事故系轎車司機違規超車所致。
該單位代表表示,超車是最容易引發交通事故的違法行為之一。一部分原因是越南交通基礎設施仍有限(道路狹窄、道路中間沒有隔離帶等)。此外,允許司機“借用”對向車道超車,會對反向行駛的車輛造成危險。
這一問題需要得到充分研究,並在交通規則中作出調整,以確保交通安全。據此,需要在彎道、坡道、危險路段繪製標示道路中心的實線,並在條件允許的路線上設置道路中間隔離帶。
“現在是時候改變憑習慣參與交通、動輒違反交通規則、無視自身及其他交通參與者生命危險的做法了。”交警局代表說。
該單位還提出提醒:在降雨、起霧、天黑視線受限、路面溼滑、坡道彎道等條件下通行時,司機必須減速(最好低於40公里/小時)。同時注意觀察,走對車道,不得超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