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越南兵役:5種免服情形、7種暫緩情形

根據現行《兵役法》,每年兵役體檢時間從11月1日開始,持續至12月31日結束。因此,2027年兵役體檢時間安排將從2026年11月1日開始,至2026年12月31日結束。

至於對被徵召入伍以及被徵召履行參加人民公安義務的公民進行的第二次體檢,其時間由總理根據《兵役法》第33條的規定決定。

在進行體檢之前,各地將為公民組織兵役初檢,以便初步篩查不符合健康標準、患有免服兵役疾病的公民。

同樣根據規定,鄉級人民委員會主席決定召集兵役初檢,併為被徵召入伍的公民以及被徵召履行參加人民公安義務的公民組織體檢。

召集初檢、體檢的決定必須在初檢、體檢時間之前15天送達公民。

地區體檢委員會為被徵召入伍以及被徵召履行參加人民公安義務的公民組織體檢;體檢內容包括體能、臨床、輔助臨床檢查,須確保準確,並對兵役體檢結果負責。

初檢結果、健康分類結果必須在電子信息門戶網站上公開,並在鄉級人民委員會、機關、組織駐地張貼公示,期限為20天。

現行《兵役法》還規定了免於兵役登記的情形,包括殘疾人、患有危重疾病、精神病或法律規定的慢性病者。

7種公民獲暫緩徵召入伍的情形

現行法律還規定7種暫緩徵召入伍的情形,包括:

經體檢委員會結論尚未具備服役健康條件者。

是唯一必須直接贍養已喪失勞動能力或尚未達到勞動年齡的親屬的勞動者;家庭因事故、天災、危險疫情造成人員、財產重大損失並經鄉級人民委員會確認者。

傷殘軍人、因橙劑中毒導致勞動能力下降61%至80%者的一名子女。

有親兄弟姐妹是在役士官、士兵;履行參加人民公安義務的士官、戰士。

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項目,在頭3年內移民、疏散到特別困難鄉的人員,由省級以上人民委員會決定。

根據法律規定,被調往經濟社會條件特別困難地區工作、任職的幹部、公務員、職員、青年突擊隊員;

正在普通教育機構學習;正在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職業院校全日制大專的一個培養階段的一個培養課程期間學習者。

5種公民獲免徵召入伍的情形

具體包括烈士子女、一級傷殘軍人的子女。

烈士的一名兄長或一名弟弟。

二級傷殘軍人的一名子女;勞動能力下降81%以上的傷殘軍人的一名子女;勞動能力下降81%以上的橙劑中毒者的一名子女。

非軍人、非人民公安的機要工作人員。

根據法律規定,被調往經濟社會條件特別困難地區工作、任職24個月以上的幹部、公務員、職員、青年突擊隊員。

現行法律還規定,屬於上述暫緩徵召入伍情形的公民,如果不再有暫緩理由,則被徵召入伍。

屬於暫緩徵召入伍或免徵召入伍情形的公民,如果自願,則獲考慮遴選並徵召入伍。

關於逃避兵役行為、禁止在兵役體檢中弄虛作假的新規定:中將黎文嚮明確指出,法律已對《兵役法》若干條款作出修改補充,涉及對逃避履行兵役行為的處理,以及在兵役體檢中禁止弄虛作假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