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林同省建設沿海特別經濟區

9月14日,據林同省工業區管理委員會消息,該地方正在制定一項提案,擬在舊平順省沿海地區建設一個面積約86,048公頃的特別經濟區。

特別經濟區旨在成為採用超越性機制和政策的基礎,以與區域內各經濟中心競爭。該提案的政治基礎與將越南建設成為海洋強國的方針相關聯。

阮維玉:研究建設特別經濟區,形成具有核心性質的鄉級單位

根據正在制定的方案,林同省特別經濟區完全位於舊平順省沿海六個鄉、坊的自然土地之上,包括山美鄉、鹹新鄉、新明鄉、新海鄉、羅夷坊和福會坊。

提案中的六個鄉、坊均屬於舊平順省區域,覆蓋86,048公頃自然土地,人口超過219,000人。這是沿海地帶,城市核心區與仍有大量空地的農村地區分化明顯。

羅夷坊和福會坊是兩個人口較多、面積最小的坊:福會坊僅38平方公里,但人口近49,500人,密度約1,300人/平方公里;羅夷坊68平方公里,人口超過60,500人,約884人/平方公里。這裡是整個地區的城市、商業和漁業區域。

相反,山美鄉、新明鄉、鹹新鄉面積最大但人口稀少,密度僅為100至180人/平方公里,仍有大量土地可用於工業、港口和服務業。

新海鄉介於兩組之間,面積77.18平方公里,人口達25,000人。

提升林同特別經濟區的規劃規模

提案規模較最初方案的75,000公頃有所提高。林同省工業區管理委員會認為,為滿足《城市發展法》第2條第1款和第43條規定的認定條件,邊界必須覆蓋上述六個鄉、坊的全部自然土地。

位於山美、鹹新、新明各鄉的Z30D區域和國家射擊場內的國防安全用地不計入特別經濟區面積。

建議設立隸屬省、市的特別經濟區

《城市發展法》草案已建議設立特別經濟區,這是省、市下的行政單位,不組織地方政府一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