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建築廳稱符合規劃,新日社要求等待新規劃,越南胡志明市企業等6年仍未能開設加油站

這是安福進投資建設貿易服務股份公司(簡稱公司)向《青年報》反映的等待規劃手續的處境。

滿懷期待投資,卻苦等手續

據公司法定代表人吳文亮(64歲)陳述,2020年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決定批准公司在舊平政縣新足鎮(現為胡志明市新日社)地塊(IV-23街區)投資加油站。

為確保用作加油站的地塊符合市人民委員會下達的規劃,平政縣與規劃建築廳配合,辦理對新足鎮中心及居民區1/2000比例分區規劃進行局部調整的相關手續,涉及該地塊位置。

2025年6月,案卷轉交縣人民委員會審定,縣領導簽署後提交規劃建築廳。

接下來,按流程案卷將提交市人民委員會批准,之後公司即可按規劃建設加油站。

然而,由於兩級政府調整,案卷未獲縣簽署批准,而是轉回新日社人民委員會。

2025年12月,新日社經濟處主持召開與規劃建築廳及相關單位的會議,評估規劃調整案卷。規劃建築廳繼續確認,加油站位置完全符合已獲總理批准的胡志明市至2040年、遠期至2060年總體規劃方案,也符合提交市人民委員會最終決定的處理流程。

“這樣一來,繼續局部調整規劃、讓我公司建設加油站的法律依據仍然符合,但案卷卻未獲社裡處理。

我公司在投資主張獲批後繳納了超過3億越盾保證金,更不用說其他投資費用,以及過去6年錯失的投資經營機會……”吳文亮傾訴道。

社裡稱繼續等待規劃,企業受損

新日社人民委員會主席黎如海龍向《青年報》表示,已指派社經濟處副處長阮仲恩負責。

阮仲恩解釋規劃環節尚未處理案卷的原因時稱,此前從縣裡移交到社裡的、已為公司處理的案卷不完整。

“此外,目前社裡已獲市裡批准,在全社範圍內重新編制分區規劃方案。因此,社裡將把公司地塊的規劃更新到新編制規劃中,而不是處理局部調整。我已建議企業等待社裡的規劃……”阮仲恩說。

對於為何不繼承處理局部規劃調整、按規定完成案卷,以及新規劃多久完成、企業長期等待權益受損等問題,阮仲恩回答稱,因為社裡已有重新編制分區規劃方案的主張,且包含公司地塊,所以社裡優先按權限重新編制。

“社裡將編制各項規劃方案,與胡志明市總體規劃並行。預計今年底總體規劃完成後,將作為審批社裡規劃的依據。為公司處理案卷拖延是從前一階段開始,而不是從現在的社裡開始……”阮仲恩說。

企業可投訴以要求國家賠償責任

胡志明市律師團律師裴國俊評論此事認為,新日社人民委員會目前有權繼承處理尚未完成的規劃環節。而且社裡也應繼承因中斷而影響公司權益的責任。

“據社人民委員會代表稱,儘管社裡可以按規定繼續處理規劃調整,但社裡選擇重新編制規劃的方案,讓公司繼續等待。如果公司認為因此受到損害,可以投訴社人民委員會的處理方式以求裁決,並據此繼續要求國家對損害進行賠償……”裴國俊律師分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