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得樂省敲定醫療、土地相關投資的辦理期限

9月17日,得樂省人民委員會領導表示,已制定落實省人民議會關於第十一屆省人民議會第二次會議質詢的第22/NQ-HĐND號決議(2026年7月2日)的計劃。

在雨季來臨之際,省人民委員會要求評估轄區內水利水庫、水電站水庫和薄弱工程的安全。2026年對水庫和薄弱工程的安全檢查、評估必須於12月31日前完成,並繼續每年實施。

100%的鄉、坊也必須按風險等級更新防災抗災方案,貫徹“四個就地”方針,並在2026年12月31日前制定符合各地實際的民眾轉移方案。

除防災外,省人民委員會的計劃還交辦處理公共投資、醫療、機構組織、營商投資環境、土地、遺產、安置和禁毒等相關問題。

對於西原地區綜合醫院,省監察署被要求緊急於2026年10月內完成監察結論。必須查明投資、驗收、結算、公共資產管理使用情況,同時確定相關組織和個人責任。

建設廳被要求指導醫院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項目採取技術處理方案(如有)。腫瘤中心須於2026年12月31日前投入使用。

越南得樂省敲定醫療、土地相關投資的辦理期限

在富安婦產兒科醫院,88類醫療設備中,第一批67類必須在2026年12月前完成採購、安裝、驗收並投入使用。對於剩餘21類,省裡要求於2026年9月25日前完成合同簽訂,並於12月前投入使用,力爭全部88/88類設備均投入使用。

在公共投資領域,省人民委員會要求繼續審查、解決仍存在障礙的項目,加快實施和撥付進度。與投資、營商環境相關的內容須按月跟蹤,其中包括維持手續辦理“綠色通道”、銀行—企業對接以及為項目紓困解難。

對於克容帕上水庫安置項目,省裡要求在2026年內選擇新的諮詢單位;並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為民眾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在具備交地條件後,必須於30天內完成立界樁和淨地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