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去世後,我找到其家人要求解決這筆債務,但此人的妻子說:“誰借的誰負責,我丈夫已經去世了,我們家沒有義務還。”
我瞭解到,逝者留下了一些財產。
請問律師,在借款人去世的情況下,這筆債務是否會被免除?其妻子、子女或其他繼承人是否必須償還這筆債務?如果需要,償還責任如何確定?
希望律師能為我解答!
胡志明市律師團律師黃文農解答:
– 從法律上講,借款人去世完全不意味著債務自動被免除,因為還債是一項財產義務。

當一個人去世時,其財產權利與義務並不會終止,而是通過其留下的遺產移交給繼承人處理。
因此,那位妻子認為家庭沒有義務償還3億越南盾借款的說法,不符合法律規定。
具體而言,根據2015年《民法典》第615條,繼承人負有在死者所留遺產範圍內履行財產義務的責任。
這意味著,妻子、子女或其他繼承人不必用自己的個人財產(自己的錢)替死者還債,但必須用死者留下的遺產來償還欠您的這筆債務。
這一責任以遺產範圍為限。如果遺產尚未分割,遺產管理人(通常是妻子、子女)必須先從此筆財產中撥出款項清償債務,然後才能分割遺產。
如果遺產已經分割,每位繼承人按相應比例承擔償還責任,但不超過其實際繼承所得的財產份額。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死者留下的財產總價值低於3億越南盾,繼承人只需以相當於遺產價值的金額為限償還債務,不足的部分您只能自行承擔風險。
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您需要收集全部交易證據,如借條、確認短信或轉賬憑證,以便在瞭解相關法律的基礎上繼續與借款人家屬協商。
如果借款人家屬仍然故意迴避用遺產償還債務,您完全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繼承人用逝者的財產履行還債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