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8日,T.T.K.V.女士——Đ.M.H.(14歲,林同省夷靈社學生,校園暴力事件中曾試圖自殺的受害者)的家長——確認家屬與律師已向公安機關提交申請,要求查明班主任和學校校委會的責任。
根據提交給林同省公安廳調查警察機關的申請,H.的父母陳述了班主任在班級管理中的諸多不足之處。
家屬要求調查機關查明事發學校教師和校委會在管理、教育及保護學生方面的責任。
T.T.K.V.女士表示,雖然兒子正在很好地恢復健康,但面臨留下後遺症和長期殘疾的風險。“他還太小,不該承受這些”,她說。據她所述,儘管學校已批准H.升入9年級,但目前H.的生活如同三歲孩童,所有個人事務都依賴父母。他們夫妻二人已辭職在家照顧孩子。
據《青年報》報道,2026年5月,Đ.M.H.疑似因長期遭受同校一群同學的毆打併被迫交錢而自殺。5月24日,林同省公安廳以“敲詐勒索財產”罪對N.H.V.(14歲,居住於夷靈社)立案起訴。
據調查機關稱,以N.H.V.為首的13名學生多次在教室裡和校園內毆打Đ.M.H.,並強迫他和另一名學生每天交錢。調查機關正在完善對其他學生“故意傷害”行為的處理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