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該指示由常務副總理範嘉足於9月15日發佈,此前審查了湄公河三角洲的重大交通和能源項目。這項工作旨在加強能源安全並擴大該地區的電力基礎設施。
位於後江省、裝機容量2000兆瓦的後江2號火電項目由馬來西亞東洋油墨集團有限公司投資,於2013年獲許可,並於2020年底簽署建設-經營-移交(BOT)、購電和土地租賃協議。然而,2024年,工貿部在開發商未能完成所需財務安排後終止了BOT合同。此後建設停滯,原投資方因涉及保證金、項目文件和相關爭議等問題未解決而未能繼續實施。
因此,工貿部已被要求與相關機構合作,在兼顧利益相關方利益並符合越南國際承諾的情況下,解決與項目投資方的爭議。該工作必須在9月完成。隨後,該部將就國有越南國家油氣集團關於該項目的提議向總理報告,目標是在2030年前使電廠投入運營。
關於芹苴市B區塊-烏門天然氣發電產業鏈中的烏門2號項目,工貿部被要求與其他部委、越南電力集團、越南國家油氣集團以及投資方(日本丸紅株式會社與越南貿易工程建設股份公司的合資企業)合作,解決烏門2號項目面臨的障礙,防止項目協議談判久拖不決影響進度。
對於烏門3號項目,工程、採購和施工承包商的招標也必須在9月下旬完成,相關招標包也應啟動,以確保整體項目按計劃推進。
除烏門2號和3號外,B區塊-烏門天然氣發電產業鏈中的多個項目也因電價、融資、購電協議和照付不議天然氣承諾等問題而面臨延誤。
越南國家油氣集團還被要求密切跟蹤該天然氣產業鏈中的上游和中游項目,縮短實施時間,力爭不遲於2027年第三季度產出B區塊首批天然氣。



